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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為什麼香港學生的英文這麼差?


先來看一段英文:

Although it is not chosen to be one of the three electives in our school, we do try our best to provide students the opportunities to expose to English drama, particularly in junior forms; we have arranged workshops conducted by expertise in this area and we have organised drama competitions in the last few years.

這段英文是一個老師在她自己的網誌中寫的一段說話。短短一篇六十字不到的文字中,便有五、六個語法錯誤。這些雖然不算是低級錯誤,但出現在一個英文老師身上便有點那個了。我們現在來看看他的問題出在o那:

1. 首先is not chosen是有問題的,因為這個選擇應該已經做了,所以用過去式比較恰當。

2. provide是及物動詞,後面要有受詞,但若再有一個間接受詞,則必須要由一個介詞帶出,所以我們要說provide sb with sthprovide sth for sb;不能說provide sb sth。另外,要留意我們可以說provide sthprovide for sb(這時provide for變了一個動詞片語,解「供應某些人的生活所需」),但卻不能說provide sb

3. expose也是一個transitive verb,後面要有受詞/代名詞them

4. we have arranged這句前面最好改用句號,而不是用分號,因前面那部份已可獨立成句。若用分號,整段文字只有一句,會顯得過長。

5. 這個最離譜,expertise是解「專業知識或技能」,這裏應改用experts(專家)。

我的重點並不是她的文法錯誤,而是從這段文字中反映了一個甚麼現象。新高中裡的英文科「無喇喇」加了些文學元素進去,如dramashort story, poem & song,這應該是擬定課程的某些人仕夾硬將自己的文學愛好強加在別人頭上。可能有些人會說,你不選這類問題不就可以了唄,但問題是這些文學元素不單只反映在卷二,教科書中的卷一也有相關的問題。

從這位老師的網誌看,一些沒選擇這些文學性electives的學校也會花時間去搞些這類跟文學有關的活動,目的當然是希望提高學生對學英文的興趣。然而問題卻出來了,若學生壓根兒對學英文沒興趣,成績自然不好;就算有了興趣,也要有學的那個歩驟,現在妳不去正視問題,矯正錯誤,反而花時間去搞戲劇比賽,老師寫的英文已如是,試問(大部份)學生的英文又怎會好。我並不是反對這種文學活動,但我的觀感就像很多家長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未做好工課唔淮去玩!」學生連英文都未搞得掂,還說參加什麼英文話劇比賽?

最近在雅虎網誌看見一個讀語言學碩士的小朋友說,他的教授播放了一段錄影給他們看,裡面述說幾個學者的研究成果,認為香港現在比以前更像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唔係呀化?),懂英文的人多了,學生們的英語水平不是退步了,而是比幾十年前更好云云。碩士生小朋友聽後覺得所言甚是,規勸大家不要不客觀地胡亂批評香港的不是(當然包括英語水平),香港其實已經是一個很美好的地方,我們應要珍惜知足。聽著這番話,大家是不是覺得有點耳熟呢?小朋友再解釋香港英語水平近年來差了只是大家的一種錯覺。跟首席講師的理論一樣,這錯覺是源於讀大學的學生多了之故,現在最好的學生肯定更勝以前。大家看完這番「高論」有些什麼感想?

我覺得這實在是大開眼界,看見這樣的postgraduate,我真替香港的教育界前景擔憂!我當然同意香港現今的學生中仍是有高手的,但若是兩代的精英相較,我仍是會較看好五、六十後那批的。而更重要的是我們說香港學生英文水平下降是在說平均質素而言,這跟大學生數量的多寡沒有太大的關係。我認為這小朋友是「因幸福而天真」的絶佳寫照;有些人一生活在幸福中,以為事事都是美好的,就像以前中學教科書裡晉惠帝說的「何不食肉糜?」一樣。若社會上人人都是這樣的思維,我想就算是在民主制度下,情況也不堪設想,而我們現在的政府則最喜歡這種市民 – 永遠唱好香港!

回說他的論點,在我早前的網誌已有明白事理的網友指出「學生英文水平下降全因多了大學」實是謬論,亦有網友提醒我們雖然大學是多了,但人口也不在不斷地增長啊。其實碩士生小朋友若是一個好學生,他看到教授播放這段片,便應該反問教授該批學者是如何得到這個結論的,而不是毫不懷疑地全盤接受。我不知道這批學者做了些什麼empirical research,但我自己對此會抱一個非常懷疑的態度。

我來舉一個反證:我常說香港英文考試的深淺程度近年被嚴重調低了,三十年前的高考比現在難得多,大約有20%-30%的差別。若現今香港學生的英語水平真的是沒有退步或甚至是進步了,那中學會考英文科的及格率就應該是超過九成,但在現實中卻不是這樣,那就足以證明現今學生的英文是退步了。我是橫跨二代的人,看見我出自名校的侄兒那樣的英文仍能進港大就讀,實在十分感慨!很明顯,大學現今收生的標準是低了很多。前二天新聞報導就說教育學院有鑑於現今學生的英語水平不足,在未來的課程中會強制學生修讀英語及普通話課程,要考評及格後才可升班。雖然這是一個好的舉動,但我認為最終還是不會有很大成效的,因為現在的所謂教育工作者基本上都不懂如何去教英文。

另一方面,我經常在想,為什麼我們在葉劉,陳方安生,馮強等五十後的英文中很難發現文法錯誤,而現在的不單學生,連教師的英文都錯處連篇呢(明明二代人都有學文法「格」)?究其原因,我覺得是上一代人根底較好之故,他/她們縱然也有修讀文學,但在大學,甚至中學時代對文法已有較好的掌握,著重寫正確的英文,對英文錯誤敏感度也較強。相比起來,近三十年的英文參考書雖然已有長足的進步,但有心看的人甚少。加上社會物質豐富,誘惑多,學生們難以集中,讀書時大多都是「一知半解,得過且過」就算。有時間老師不去改善自己已經半桶水的文法,而是去搞些甚麼話劇唱詩去提高學生興趣。這樣一路下來,學生的英文焉能不破綻百出呢!

其實怎樣才算學好英文呢?在雅虎的另一個網誌中,我看到有英語老師說(由她教)二個月可以學有所成。我自己也是自學英文的,對這方面有相當豐富的經驗,但我覺得要在二個月學成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你有明師指導,即使你十分用功,即使你是絶頂聰明!我同意有師授當然比自修為好,但我想就算你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我認為至少也要六個月至一年時間才能學成。我說的學成是,例如,在中學會考從E grade 跳升至A grade,在我眼中這還只是小成

結束這篇網誌前,我想再說一句話:怎麼才算學成英文,每人有不同的定義;我個人的觀感是要先學好基本文法,能寫流暢的文章,最後便是能說流利地道的口語。那學好基本的文法有什麼好處?我可以告訴你,唯一的好處是可以寫出比較正宗的英文,但這卻並不能保證你將來能憑它「揾到食」(看看大猩猩幾「折墮」就知)。所以正因為這個原因,現代人都不注重文法,他們追求的是「看得懂、聽得明」就算、多用深字成語,這是香港將來的學習趨勢。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Work Experience 和 Career(s)


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些有趣的問題,值得拿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相信絕大多數人都知道work experience作何解(有的人會說成working experience,但那-ing應是多餘的),但大家又知不知work experience還有另一個解法呢?事緣前幾天見到有外國人寫do your work experience,我便認為是錯的,覺得可能是get/gain your work experience的誤寫。但後來再多心查一下字典,發覺原來錯的是自己,真失敗!

Work experience的另一解釋其實近似internship這個字,即實習或工作培訓,前者為英國用法,而後者則為美式用法。由於近年美國文化的普及,我們在各種媒體如電影、雜誌中所碰到的都是intern(ship)這字居多,所以對work experience這個較少見的用法便不甚了了。

另外,要補充的是work experience當解實習時,其動詞搭配是do,所以便有之前我所見英國人寫的do ones work experience句型出現。Work experience 的其他collocations還有on work experiencework experience placement/programme/scheme etc.。而這個用法的例句在五大學習型詞典中只有Longman有刊載,所以我經常說LDOCE是現今市面上最好的詞典:

def : a period of time that a young person spends working in a particular place, as a form of training:

e.g. The teenagers spend two weeks on work experience in local businesses.

e.g. Why do I have to do work experience? (Longman, p. 2023)

值得一提的是在《牛津英語搭配詞典(英漢雙解版2006)》也有相關例句,但問題是其中譯錯了。他們也以為work experience是解作工作經驗。試看書中的例句及其中譯:

e.g. Hes doing a months unpaid work experience with an engineering firm. 他正在一家工程公司無償工作一個月以獲得工作經驗。(p. 1293

正確的譯法應是:他正在一家工程公司無償地實習一個月。

另一個和工作有關的字是career(職業)。這個字是名詞,它可以和其它名詞連在一起組成複合名詞,即career + noun,如career change, career break, career woman等等。最近有網友問我若careerday/talk這些字一起用,那應該是寫career day/talk還是careers day/talk呢?換言之,問題是careercareers在意思上有沒有分別?

我的見解是當career放在另一名詞前,它的作用就好像一個形容詞,解「職業上」的,或「和職業有關」的。相對來說,careers的意思有一點不同,它是形容詞,是指「和找/選擇工作有關的人和資訊」。看看下面的字典解釋:

careers (adj.) [before noun] British

def: connected with the process of choosing a career:

e.g. She went to the universitys careers service for advice.

e.g. We offer you the careers guidance you need. (Macmillan, p. 216)


careers
(adjective) [before noun] UK (US career)

def : relating to advice about jobs and training:

e.g. a careers adviser/officer (Cambridge, p. 205)

留意careers是英式用法,若是美國人的話,他們仍是會用career這個字的,貫徹老美的一貫簡潔本色,例如career counselor(=careers officer)。所以我常說很多英文問題的答案都可在字典中找到。大家有問題時不妨先查字典,最好是多看幾本,我深信這樣會對你學習英文有很大的裨益。

 

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港式英語讀音的我見(下)


幾年前在報紙上登了一段訪問,是蕭sir評論余若薇,葉劉淑儀和才子的英語發音,相關的內容在Youtube也可以找到。三人當中,蕭sir最推許余若薇的英語發音,認為:

佢嘅英文係非常英式,咬字語調節奏全部都非常準確,喺香港政界嚟講,係一個英式英文最好嘅model,建議大家平時聽多啲余若薇嘅錄影或聲帶,係一個學習英式英文最好嘅方式

,才子的英語發音次之,而葉劉則再次之。我本人也是大學英文系專科畢業的,成績雖然一般,但想也有資格一談這幾人的發音水平。

我的見解跟蕭sir的頗不一樣。雖然我也同意余若薇的英文發音是三人之中最好的,但卻認為她遠遠未達一個「英式英文最好嘅model」的水平,蕭sir的見識面未免有點不夠廣了。相信很多人都看過余若薇和曾特首在電視上的英文辯論,我總體的印象是余若薇的英文比曾蔭權流利,但前者的發音也並不是完全無懈可擊的,她的一點點廣東腔仍是可以輕易聽出來的。另外,葉劉的英文發音雖然廣東腔較重,但我卻覺得還是比才子好一點,因後者不單廣東味重,而且在很多字上咬字並不算準確。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因葉劉只是港大畢業生,而才子則是在英國讀書和工作經年的人,理論上發音應該比本地薑為佳才對。

其實在政界要找個英文高手不難,像陳方安生等以前政府裡的一批「手袋黨」的英文水平肯定不賴。但若論發音,這批大部份港大出來的精英份子仍難脫掉其廣東腔,余若薇只是層次較高而已。我若是蕭sir,我是絕不會從「政界」中找例子,而且我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從「政界」中找學習model。換了是我,我會從「娛樂界」中找。我近年少看電視,但若論英語發音,我相信很多從外國留學回來的藝人,特別是一些知名度較低的,他們的發音會更近native speakers。我舉一些例子:尹子維,陳霽平,黃子雄,林熙蕾等。另外,吳彥祖和陳冠希也是從美國留學回來的,英文自然也好,但我覺得發音方面前者略勝。

所以我實在不明白為何蕭sir會如此推舉余若薇。舉一個例子,就之前說過這個badbat的發音,打死我也不相信余若薇會將bat讀成bad。所以若我要推薦一個「英式英文最好嘅model」,我會提議你去聽英國的(前)首相如David Cameron, Tony Blair, John Major或前港督Chris Patten, David Wilson等人的錄音。他們的英語發音肯定遠在余若薇之上。對此相信不會有人有異議。我們要找學習model,為什麼要捨最好而取中等的呢?

在英語教學界方面,古德明從不上鏡,英語發音如何不得而知。劉家傑的英文我是佩服的,他在發音方面極力模仿外國人,力求準確,但仍可聽出他不是地道的英美人仕。同樣地, Ms. Rosie Chen(她是陳坤耀教授的太太)在港大執教phonetics course幾十年,對語音學的認識可說十分嫻熟,但細聽其發音仍可聽出明顯和外國人的分別。個人認為,在二十多年前,港大的所有非外藉的英文系講師都存在這問題(當然以蕭sir的標準來說,那就是無問題)。


其實這些所謂港式英語讀音在日常生活的快讀中,你是極難發現其中的分別的。例如蕭sir認為god中的vowel soundgot稍長,這是正確的。但當外國人說:Oh, my god!中的god字在強調時,中間的那個vowel音根本就會自然地被被拉長了,而美式發音/gɑːd/ 又比英式發音更長一點,所以說這個god/got的發音分別意義其實不大。我認為要改善英語發音,學生們應該多留意某些較明顯的發音分別。舉一個例子,例如一些同是以英文字母ad開頭的英文字發音是不一樣的,例如有將字母a讀成/ə/,如adapt dæpt/ (類似的字還有address, adjust);也有將字母a讀成/əd/,如admit /ədmɪt/ (類似的字還有admire, advise)。我認為這類a字頭的字如analysis /ə.næl.ə.sɪs/ 才是值得我們多加留意的。相同的還有以字母eo開頭,發音都跟我們的認知有點不一樣,有機會我再另文分析。

再舉另一例,很多人看見pro開頭的字時,都以為應該讀作/prəʊ/,但其實這就錯了。以pro開始的英文字而primary stress是在第二音節的話(e.g. produce, provoke etc.),我們一般都會讀成 /prə/只有當primary stress是在第一音節的時候,我們才會讀/ˈprəʊ/,如process (noun), proceeds這是在非重音的時候快讀所形成的結果,其實這些知識就算不用上課也能自己想出來,也是我們所需要學的。

在語音學方面,我在大學只讀過一科phonetics,不算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我認為要改善所謂港式發音,除了要了解正確的發音外,還要改善自己的intonation,因為廣東腔是平聲的,但英文則不然。用廣東腔讀英文便有點像葉劉和才子的讀法。為什麼我認為余若薇的發音不是好的model,因為你仍能感受到她的廣東腔,當然有個別字我相信她也不是讀得準確。若要將她的讀音打分的話,我最多只會打70分。

還記得我以前推介過的大陸網上電台節目的主持人貝貝嗎?她是Cornell University的畢業生,她的英文發音準確之餘,也頗有外國女孩的味道,我給她的英語發音打85分。另外我亦介紹過英文參考書《時尚英語》的作者劉彥的英文發音也可打80分。撇開英式和美式發音不論,以上二人任何那一個都是更佳的學習楷模。但要留意的是留學生的英文發音也不一定好,我就見過很多外國回來的教授發音都可以用恐怖來形容,如張大教授的英語發音便非常古怪。所以一個中國人要學好英語發音,接觸面只是其中一個necessary but not sufficient condition,更重要的是天份和後天的努力。

若你不是曾經長期浸淫在在一個英語環境中,你的英語發音一定跟外國人會有一些不同的。我覺得其實只要每個字都讀對了,便無需太介懷自己的廣東/香港口音(發音能像老外當然最好)。在香港有很多人為了揚名,喜歡嘩衆取寵,教一些實用性不大,而分別又極其細微的不同讀音。而一些頗明顯的讀音問題反而隻字未提,這只會令學生學不到真正有用的東西。

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

港式英語讀音的我見(上)


這篇網誌的初稿在二個月前便寫好,只是近來有點忙沒時間埋尾,現在趁有些空檔便希望能在過年前完稿。

自從幾年前蕭sir的冒起,在網上開始力數港式英語/口音的不是之後,大受歡迎,跟風者漸多,像今次說的這位「補習名師」也在教同學一些「發音上的錯誤」。還記得二個月前在我網誌中提到的那個批評字典出錯的補習名師嗎?他在網上的短片中,有幾個是有關港式英語發音的,這位補習名師在網上大談一些港人常見的錯誤發音。但問題是,他愈說我愈懵,自己生出了一個疑問,究竟誰才是真的錯了?我在看後覺得有必要說說自己的意見,讓對這課題有興趣的學生可以從另一角度來探討這問題。現在讓我這個「非專業人仕」來說說自己對這些所謂錯誤的看法。

大猩猩不是教育界的權威,且人微言輕,但若因看過我的網誌後,對我在英文的認識還有點信心的人,可繼續往下看看我在這方面的見解。對我而言,所謂的港式英語讀音其實就是「發音錯誤+廣東腔發音」。在香港,很多人讀英文都是人云亦云的,人家怎讀我便怎樣讀,絕少會查字典去求證一個字的正確發音應該是怎樣的。但隨著科技的進步,現今學英文的人可以從隨字典附送的光碟或互聯網上查到正確的發音,情況稍有改善。

這位補習名師在他的短片中教學生英文字以字母t作結尾如wait時,那個t不是讀我們一般所認知的類似「池」音,而是要輕讀成/t(i)/,留意強弱的轉變/ta;tә;ti;t/。同樣地,很多學生都奉若神明的蕭sir也提到bat的讀音等同bad,英文字母t應輕讀成/t(i)/,即像/d/。補習名師的理論是若t是錯讀「池」音的話,那麼字母t在字的其他位置也會讀成「池/ch(it)」音,如ten便會被讀成/chen/,而這是錯誤的。看着這個「理論」,我真的不知「好嬲定好笑」!我學英文三十多年,也真從來沒見過這種「理論」,算是長見識了。

學過發音的人都知道,同一個字母在字的不同位置發音或因週遭環境的不同而可能有異。例如當/s//t/走在一起時,/t/會被讀成/d/音,如stressstudy;又例如同是字母/…ked/,那個/d/卻可讀成/t/looked,或/id/naked,總之因字而異,絶不能一概而論或以偏概全。

這位老師繼續說,因為英文字母t要輕讀成/t(i)/,所以waiter便會讀成/waytle/,而visitor則讀成/visitle/。係,你冇睇錯,我亦冇聽錯,佢真係將個字讀成/way/的。聽說此位老師是從楓葉國回來的,但對於他這些「北美發音」,我真的是不敢恭維。另外,這老師又批評很多人將字母/tw/讀成/ch/,例如將twin讀成/chin/;將twinkle讀成/chingkle/;而據他說正確讀法應是/twinkle/,跟著他還很「趣緻地」播了一首"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的歌來印證。但我一邊聽一邊在O咀(其實我懷疑O咀這句廣東俗語是專為這英文老師而設的),在想:

「首歌好似明明喺度唱緊/twingkle/,而唔係/twinkle/,係佢隻耳仔有問題定我隻耳仔有問題呢?」

(請恕大猩猩偷懶不用IPA;另外,這幾個發音都是我反覆聽了很多次得出來的,大家也可以親自上網聽聽,以證我之不誣。)

回說bat這個發音,蕭sir和補習名師都認為應輕讀成/t(i)/,那事實又是否如此呢?唔使拗,大家聽吓Cambridge Dictionary是怎樣讀的:


如果我沒聽錯的話(我的耳朶從來不用看醫生的),這個字的t的英式發音是讀作(我只能說是類似)「池」的。那為什麼上述二位老師都一口咬定這是錯的呢?麻煩大家再點擊美式發音那部份再聽聽!發現了嗎?輕讀/t(i)/是較常見於美式英語的。注意我是說「較常(relatively common in US English)」,而不是絕對。因為在現今頻繁的文化交流下,當你在看「美職聯」訪問時,聽見碧咸在說英式英語別說大猩猩錯了。
其實無論是「池」還是/t(i)/在快讀時幾乎是聽不出有任何分別的。我們讀英文是將一連串的英文字讀出來的,只糾纏在某些極細微的分別上,無異於雞蛋裡挑骨頭,這樣學英文是不會有進步的。若你是一個purist,認為每一個字都應以Received Pronunciation來發音,我也不反對,但那就請你用心讀好每個字,別讀一些像compound (noun)這樣的讀音來引我們發笑。現在香港很多英文老師儘教些不設實際的東西,但偏偏很多學生仍對之趨之若騖。有位網絡紅人竟將「詞彙」讀成「詞累」,還有人大讚其中英文俱佳,大猩猩實在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