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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大學話排名


幾星期前生果報以頭版報導香港大學在今年某世界大學排行榜中比去年大跌8位,現居榜中第43位,而據說幾年前港大曾經高據榜中的第18高位!前幾天在都市日報的專欄中就有人分兩次再談這話題,認為港大在區內的優勢漸失,危險信號已經响起!

我沒有詳細看這段新聞的內容,因為根本不值得看!我覺得這課題是通識教育的絕佳考題,我們可讓學生在看完該篇報導後,發表自己的意見和感想,看看是不是有跟專欄作家一樣的憂慮。另外,我早前在網友的網誌中看到他轉載生果報專欄作家批評雙非人仕,我看後留言說,我討厭雙非人仕,但同樣討厭那些專欄作家,原因是他/她們十分無知,往往只懂人云亦云,被人牽著鼻子走!

現今很多人擔心港大在大學排名榜高位不保,不能跟區內的國家爭一日之長短,這同樣是無知的表現。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想法?我在以前的網誌說過無數次,這類大學排名榜根本沒什麼意義,全不足信,那些為這類報導而擔心的人實乃杞人憂天!我本身是港大畢業,對這間大學的教育可說有親身的經歷。另外,我也曾在中大和理大就讀過,在香港的七間大學中差不過讀過一半,應該也有些資格發表意見。

首先,我認為大學排名的準則應以以下三點為依歸:

1.  教學資源

2.  教師質素

3.  社會中的認受性

就第一點而言,港大可說是未夠班的。由於歷史和地型的原因,港大的校舍「東一忽,西一忽,散收收」般,實在難跟其他有完備校舍的大學相比。這還不算,港大圖書館的藏書,嚴格而言,是不及格的。我不知你有沒有在港大的Main Library借過書,我本人就曾經花過很多時間在這個圖書館流連,由幾十年前的舊圖書館到近廿年的新館都有借過很多書。

熟悉大猩猩的人都知我喜歡找參考書來看,我寫碩士論文時的參考書目便有近百篇期刊文章或書藉,敢說在同一題目上在香港所能找到的參考資料我都看過,這在香港唸碩士的人來說是相當少有的。我當年便去過港大,中大,科大,理大和城大(忘記了當年浸會是否大學)借書,而讓我最為失望的則首推港大!因為港大圖書館有一個特色,就是舊的書藉期刊,它十分齊全,例如你想找1950年的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0年的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它絕不會讓你失望。不過,若你要找的是90年以後出版的書藉期刊,Sorry,大部份都欠奉,但同樣的東西,我卻可以在科大或城大找到!

究其原因,我認為是這樣的,港大有過百年歷史,在以往,例如六、七十年代,港大是肯花錢買書的,但到了八、九十年代,這情況有了一些轉變,港大圖書館購入的新書愈來愈少,以致在九十年代初新圖書館建成時很多書架都是空蕩蕩的,有的都是很舊的書,而且同一本有很多copies,大都乏人問津,很多主要的參考書都欠奉。這樣又過了十多年,想不到這情況依然沒有改變,去年看見報紙新聞,有人批評港大圖書館藏書量嚴重不足,不肯花錢添置書藉。看,這不是我一個人的見解,這樣的教學設施,那有資格擠身世界前50名內呢?

第二點,教師質素!港大的的教授質素怎樣?我不會說差,但也只是一般般而已!這麼多年來,你甚少見到有什麼大名鼎鼎的教授進駐港大,相反本土大學大陸化的問題卻日益嚴重。或許有人問,什麼叫「本土大學大陸化」?是不是指大陸學生入侵本地大學?當然不是那麼簡單,我指的是大陸教師入侵本地大學,你在本港的大學就讀,其實跟讀廣州的中山大學沒有什麼分別!這情況的因由還得由廿多年前說起。

在八十年代的香港,當時只有兩間大學和兩間理工學院,而只有港大和中大才能提供學位課程。但到了九十年代初,突然走來一隻大火雞,成為第三間大學,而兩間理工亦同時升格為大學。大火雞有一個特色,就是他們標榜自己的教師都是名校畢業的博士,而陳家強就是當年的開國元老。這情況對當時的兩間大學和兩間理工都造成極大的衝擊。原因是那個年代跟現在很不同,對某些學系來說,博士是很稀有的動物,別說兩間理工,就是兩間大學,有個別的學科如英文系和管理學系,裡面的講師大都沒有博士銜頭。就舉我讀的英文系來說,系中的四大天后都不是博土(碩士外加一些專業資格):Jane LaiEng. Lit.),Mimi ChanEng. Lit.;葉劉的老師,並替其第一本書作序言), Helen Kwok Syntax)和Rosie ChenPhonetics;陳坤耀太太),現在城大英文系的Adjunct ProfessorKingsley Bolton當年也只是個碩士。而理大和城大由於是理工學院出身,它們的講師更是超過一半都只有碩士和專業資格的資歷。

這還不算,火雞大學還標榜它們的博士大部份都畢業自名牌大學。有見及此,四間大學都忽然有所醒悟,要改革現行的講師制度,將其由英式變為美式。為了不被比下去,一些還未屆退休年齡的講師匆忙地再拿起書本,紛紛走去讀一個博士來保飯碗。其實博士學位是否真的那麼重要呢?我讀碩士時就見過一個教管理學的博士連基本英語都未能掌握好,經常惹來講台下陣陣笑聲!

另一方面,又由於低能的政府想跟外國看齊,在過去的廿年間推行大學普及教育,資助大學由兩間變成七間,社會上頓時亞貓亞狗都變成大學生,而學生人數的增加間接令大學教師的需求大增。香港的大學的薪水雖然不低,但肯來這個小島任教的外藉講師卻愈來愈少。碰巧在這期間,大陸改革開放,人民開始富裕,有能力到海外進修碩士/博士的人大有人在,這批海歸人仕學成後,正好給本大學的講師荒填補了一個真空。現在香港幾間大學的很多學系,裡面的講師有超過六成都是大陸人,他/她們的水平怎樣我不好說,但像香港大學這樣的學校,肯定不是一所國際化的大學,裡面的外藉教授比例比英治時還要少很多。

扯得太遠,現在說回第三個準則,我覺得應是社會(包括企業)對大學畢業生的認受性。這個認受性怎樣計算?很簡單,假設有兩間大學,在所有其他情況相同的假設下,如位置、學費的負擔能力等因素,你會選擇那一間入讀,而僱主又傾向會選擇那一間的畢業生為其員工?另一個認受性的準則是教師方面的,在同樣的條件下,教師寧可去那間大學執教,那間便有較高的認受性,這辦法相當公平。總結這三個條件,我實在看不出港大在世界大學排名中有那方面的優勢。

現在我們從另一個宏觀角度去看這問題。全世界有超過一百個大城市,假設每個城市都有五間具規模的大學,那就是說全世界就有上千間大學,而香港竟然能夠擠身頭五十名之內(很多時更能高據十多二十位),這對我來說是十分難以置信的事,因為在大猩猩的小小心靈內,香港只有一件事是能在世界名列前矛的,那東西叫:樓價!

在很多香港人的認知中,世界上只有英美兩地的四大名校,即牛津、劍橋、耶魯、哈佛,你跟很多香港人說一些外地名牌大學,他們會不明所指!大猩猩沒機會到外國留學,但卻很喜歡留意這方面的資訊,所知相信不會比時美珍少。例如我每次看大專教科書,都會特別留意作者來自那間院校,然後研究一番,而且也不能隨俗,往往對於出自名校教授的著作青睞有加。

最近報紙報導諾貝爾經濟學獎時說近幾十年來這個獎差不多都由美國學者所壟斷,而其中來自芝加哥大學的教授又佔了大部份,由此我們不得不承認美國的高等教育是領先全世界的。個人以為,單就美國而言,保守估計就至少有四十間大學在各方面都凌駕於港大之上。除了著名的Ivy League八大私立大學之外,美國本身還有很多較少港人知,但極具實力的公、私立大學,兹列舉一二如下:

Duke, Chicago, Michigan, Cal Tech, Rice, MIT, Washington U, UCLA, Northwestern, UC Berkeley, Stanford, Johns Hopkins, Carnegie Mellon, New Work, Purdue,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Texas at Austin (這裏還沒計算一些著名的colleges

同樣地英國也有很多這樣具規模歷史的大學,如LSE,這樣我們來算一算世界上大約有多少名牌大學:

美國       40

英國       5

加拿大     5

歐洲       10

亞太區     5

假設南美和非州沒有名牌大學,這樣下來,最樂觀的估計香港也要排在60位開外,那些大學排名報告說港大經常徘徊於二、三十位之間,簡直是癡人說夢,當中自然有不少貓膩!舉個例子,我在網上看見一個世界大學排名,說港大去年排於23位,比NorthwesternUCLABrownDartmouth等大學還要高很多,套用一句大陸人喜歡說的口頭禪,就是:憑什麼呀?假若你是僱主,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你會聘用一個西北大學還是香港大學的畢業生呢?

我本身是港大畢業生,雖然成績很差,大學不會以我這些藉藉無名的學生為傲,但我說的都是持平客觀之語。我認為,較為公正的排名,港大在全世界應該排名於80-120之間,這已經是一個不錯的成績了,別忘記香港只是一個小城市。如果我是某大學的校長,人家祝賀你這大學在世界排名位於頭三十位之內,我會用我的良知說:稍為有腦的人諗諗都知道這是廢噏,只有那些食飽飯冇事做的人才會為這類排名沾沾自喜或憂心忡忡!

面對這樣的排名公佈,香港有些平庸的時事評論員便大發謬論,痛心疾首地訢說香港的競爭力正在大幅下降。真的是這樣嗎?下降無疑是下降,原因卻跟大學排名無關,而是在回歸後的不完善教育政策所致。香港政府的問題不在於有沒有普選,而是心態問題:「永遠想著「靠別人」的心態」!靠自由行,靠投資移民,靠優才計劃!若香港的專上教育真的那麼好,根本就不需要什麼引進優才(咁恨優才,不如動用外滙基金叫美斯,C朗,勒邦占士歸化香港吖笨!)。我們的大學若是做得出色的話,什麼人都可以訓練出來,干嗎要引來一班所謂人材以推高香港的物價?我們不需要那些政客或評論員無的放肆,大學生質素不濟是公認的事實,整個教育政策有重新檢討及全面改革的必要,否則只會繼續訓練了一批又一批缺乏思考能力的平庸大學畢業生。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佢講你估


這幾天古大師在短短不足一星期內兩次談及同一課題:

問:It is my dream come true(我的夢想實現了)這一句,句子結構是怎樣的?為什麼不說It is my dream coming trueIt is my dream that came true
答:It is my dream come true全寫是It is my dream that is come true。根據文法,關係子句(relative clause)往往可畧去thatwho等關係代名詞(relative pronoun)以及輔助動詞(auxiliary verb),成為分詞子句(participle clause),例如:(1The manwho wascrossing the street was blind(正在過馬路的那個人雙目失明)。(2Whose is the boatwhich istied to the pier?(繫在碼頭那條小船是誰人的?)It is my dreamthat iscome true就是用這句法。
It is my dream
that iscoming true是說「我的夢想正在實現」,和It is my dream come true意思不同,而It is my dream which came truecame則應改為is/ has come

問:貴欄說,以下一句,用ishas都正確,為什麼?──It is my dream that is/ has come true(我的夢想實現了)。
答:在一些動詞之前,舊式英文常用isam等取代hashave。那些動詞常見的有comearrivegodepartrisefallsetfinishgrow等。例如英文文學名著《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卷上有以下一句:But how doth= doesit happen that you came so late? The sun is= hasset(但你怎麼這樣遲才到達?太陽已經西沉)。
又《御用聖經.馬太福音》第五章有以下一句:Think not that I am come to destroy the law or the prophets: I am not come to destroy, but to fulfil(不要以為我之到來,是要破壞法律,除卻先知:我到來不是要破除,而是要建樹)。這一句,《改譯標準本聖經》把兩個am都改為haveThink not that I have come to abolish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I have come not to abolish them but to fulfil them
今天,用be取代hashave的句子很少見,但這用法仍殘存於一些成語之中,It is my dreamthat iscome true就是一例。另一常見例子是餐廳服務員問顧客吃完了沒有:Are you finished, sir/ madam?這一句的are,當然可以改為have,但不改也絕對正確。
舊式英文用法,有些實在不可不知,否則把My dream is come true這樣的句子視為錯誤,恐會貽笑大方。

我上星期看這題目時已經覺得相當有趣,在想is come(被來)是什麼英文啊,於是便寫了幾個電郵給狐狸先生交換意見。不過,在看狐狸先生的解釋時,我們先看看古大師說了些什麼!首先,古大師認為:

It is my dream come true(我的夢想實現了)= It is my dream that is come true

It is my dream coming true = It is my dream that is coming true

It is my dream which came true = It is my dream which is/has come true

這三句中,古大師認為意思各異(看他的行文便知)!首先,第二句基本上可以不理,我們集中看第一和第三句(這句他又將提問者的that改為which,但並不作任何說明,由於在這裏影響不大,所以我也簡單地假設這兩字通用)。細心一看,你會發覺第一和第三句都是:

It is my dream that/which is come true.

換言之,根據古大師這兩句的意思也是相等的:

It is my dream (that is) come true = It is my dream that came true

這兩句的時式不同,但意思一樣?對此古大師沒有作何解釋,這就是「估墓派」英文的特色,你慢慢估喇!另一方面,果不期然,有人看了古大師的第一篇答問後,便立刻電郵再問is come這用法,蓋學過英文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合文法的。come這動詞是可以是infinitive,也可以是participle(大家都學過comecamecome),但前面若配上is/has的話,那come便只可能是participle form。當come配上is的時候是被動式,而配上has時則為present perfect tense。不過,要留意的是,come是一個intransitive verb,沒有受詞,所以不可能出現被動式,難怪很多人看完古大師的解說後疑問更深。所以後來又有了古大師今天的第二次答問,內容相對直接明白,但讀者們又是否接受呢?

在這裏我給不滿意的人另一個選擇,就是我和狐狸先生的答案,我先說狐狸先生的回應,然後自己再補充一下。我在看到古大師第一個答問後,寫了個電郵問問他對It is my dream come true這句話的意見,他的答案跟古大師的頗不一樣。首先他認為這句話沒問題,但他們native speakers通常會說It's。另外,他同意這句式看上去不合文法,但卻是十分通用。他還舉例說將分詞放在動詞後的例子時有出現,如plan gone wrongbad boy made good good girl gone bad等等。他認為全句應該是It's my dream that has come trueellipsis(留意以英語為母語的他說的是has come而不是is come),但極少人會用全寫(這個若上Google搜尋可得到證明)。狐狸生生還說,句子不寫作that comes true是因為夢想已經實現了,所以要用完成式。幾天後,我跟他提及is come這用法,他的回應是對他來說這像是德文或聖經裡的英文。

現在說說大猩猩對此事的看法,我認為古大師第一次的解釋非常差,第二次的補鑊好一點,但仍有問題!一開始,他用is come這古舊用法來解釋已經很有問題,而且完全沒有補充,直到有人質疑之後才再多來一點,這就是古大師的風格,唔係點叫「估得明」呀?上網看看便知,is come這用法存在於幾百年前的的舊式英語中,現在除了詩歌,聖經和一些老舊文學作品,一般極少用,如Joy to the world, the Lord is come便是一例。既然不常用,為什這要用這來解釋呢?為什麼不學狐狸先生般用當代的英語has come呢?那不是好得多嗎!

我個人是很反對那些什麼聽歌學英文,讀聖經學英文,燒嘢食學英文的,不知所謂,毫無實用價值,也只有一些無知的人才會援引聖經來教英文!古大師在第二次答問中還在強調學舊式英文用法的重要性,還舉了Are you finished?這例子為佐證,但我認為這絕對是扯談!今天你不會看見老外說He is come,因為come這個participle還不能變成一個adjective。相對來說,其他動詞如gofinish卻已可化身為形容詞,而且可在一般學習型字典中找到其蹤影,例如The handouts are all gone;I already sent our finished products to you etc,所以comefinished這兩個分詞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其實像狐狸先生所言,很多約定俗成的英文有時並不附合現有的文法規條,而我們也沒必要強要用語法的角度去捆綁這類用法(例如狐狸先生便很喜歡說Like I say而非As I say),反而應因時際宜,認清什麼是當代英語的趨勢,這才是語言發展應走的路向!我們解說是要讓人明白,而古大師則是要讓人迷惑!他其實是可以用has come來解釋的,但他偏要標奇立異,懷舊地用上is come;這樣也算了,但他對此卻懶得作任何說明,真是一個負責任的好老師哦!他們教書時不是抱著傾相授的心態,而是你唔問,我唔講;你多問一些,我給你來個七真三假的答案,反正死的是你!

我最近經常在思考如何教授英語學生才能學到最實用地道的用法,期望將來有機會跟大家分享自己這方面的心得。謝謝造訪我的新地盤,希望過幾天能完成《大學話排名》這篇網誌!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七真三假的解說


蟄伏多時的古大師再度現身,造福廣大的市民!先看看下面載於昨天生果報的這段答問:

問:向人道謝,英文會說Thanks Peter之類,不會說Thank Peter;為什麼感謝上帝,卻只會說Thank God,不會說Thanks God
答:ThanksThank you(謝謝你)的較隨便說法。Thanks PeterThanks, Peter等於Thank you PeterThank you, Peter,是當面道謝的說法。假如不是當面道謝,則當然可說thank Peter,例如I must thank Peter for this(我必須為此向彼得道謝)。
Thank God
則是成語,表示「謝天謝地」,也作Thank goodness/ heaven/ heavens。由於不是當面向上帝道謝,所以不能說Thanks God,例如:Thank God he is still alive(他仍然活着,謝天謝地)。

在說問題之前,先說點別的!大家知道什麼謊言較易取信於人?就是假中有真的謊言,而且是真多於假的;因為不是全假,所以較好糊弄別人,若是全假的話,那便很容易為人所拆穿!香港的報紙就有很多半真半假的報導,以求引導讀者至一個報社所設下的既定立場。我說過很多次,古大師教的東西經常都會出現一些小問題,外行人看後往往難以察覺!比方說,若亞伯教的英文有70%是錯的,那古大師的解說往往便有30%的地方是值得商榷的。所以若我跟古大師同時寫一本語法書,解釋一些英語為什麼會這樣用,在同一問題上,你會看見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說,選擇信誰的說法多一些,那便要大家自己來判斷了!

上面古大師解說的精義其實是,當面向人家道謝時的Thanks,而不是當面的道謝則只說Thank,例如Thank God,原因是我們見不到天主/上帝。我一看到這說法就皺眉,心想他在亂噏些什麼,這些東西騙一下中學生還可以,但在內行人眼中卻完全是歪理。蓋英語有其基本語法規條,但古大師的說法跟一般的英語應用規則有異,從沒聽過在某件事情上見面時這樣說,而在非會面時則又有另一種說法,這是「古」墓派的英文嗎?你若將這給劉家傑看,一定可以讓其搖頭嘆息,怎麼回歸後香港的英語教育會變成這個樣子?然而,你說他教錯人嗎?又不盡然,他說的有一大部份還是對的,但總之我就絕不會這樣教學生。對他的解說,我會提出一個疑問:那在past tenseindirect speech時,同一件事情又應該怎樣說呢?

要解答讀者的問題,其實應該先從詞類(parts of speech)說起。Thanks PeterThank God裡面的thank字究竟有什麼分別?其實第一個的thanks屬於interjection/exclamation,而第二個thank字則是一個verbThank God應是(I/Wethank God*的簡寫,不是第三身單數當然不用s,只是變成習語後就少人過問;而Thanks Peter中的thanks因為是一個感嘆詞,是固定的用語,意思等同thank you

* 古大師提到過Thank heaven(s),但在Collins Dictionary出現的卻是Thanks heavens,跟一般字典所載的不同,這點大家要留意。

從另一個角度看,你也可以發現古大師此人的智慧不是一般的高明,這樣的解說我只要找到一、二個反證它就站不住腳!Thanks這個感嘆詞可以有很多variants,以加強其語氣,例如(Many) thanksThanks (a lot)(A thousand) thanks等等!在商業書信上,我們在電郵中經常見到這樣的句子:Thanks, John ! I really appreciate your effort in this case!這顯然不是當面的道謝,那為什麼仍會用上Thanks呢?有誰來解答我這疑問?

古大師當然不是有心欺騙讀者,只是他過於自作聰明,讓我來還原整件事情。Thanks是非正式用法,多用於口語交談中,所以古大師才有「當面道謝」之說。但這完全是畫蛇添足的廢話,那個不知道啊,跟人說話當然是當面的喇(講電話除外,但古大師是活在古代的人,他的字典中是沒有電話/郵這類現代產物的)。相對於「當面」自然是「非當面」,聰明的古大師於是又推論出為什麼Thank God沒有s了,世界上除了曾特首外,沒有人有資格見天主一面(現在大家明白為什麼有傳言他想見教宗了嗎?這是橋樑的問題哦!)

我有時實在不明白香港教英文的人是怎樣想的?好好的基礎語法放在眼前不教,卻經常走去教些「唔等使」的東西。說過九萬幾次,parts of speech是非常重要的,但在今次的解說中古大師卻隻字未提。Thank這個字可以衍生出不同的變種,形成不同的詞類,例如:thank(動詞),thanks(感嘆詞/衆數名詞),thank(-)you(感嘆詞/形容詞/名詞)等等。你要明白一個字為什麼這樣用便先要分清楚它的詞類,像古大師將這略過不談絕對是撞板多過食飯。我來舉一個例子,看看以下這句:

e.g. We should give thanks to God for all the good things in our lives. (MWALD)

留意上面的道謝是對God而言的,那為什麼卻用了s呢?有人就會答,因為這是一個名詞,常以衆數出現!咪係囉,同一個字,不同的詞類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跟見面與否沒有必然的關係!但一些英文根底較差的人看了古大師以偏概全的解說後再看這句,會怎樣想?(我提議聽古大師話删咗個s)!可能又有些人會問,那為什麼不說Thanks God?我的猜想是在西方人眼中,上主是尊貴無比的,跟祂說話一定不能隨便地用非正式用語,所以才會發展成現今這個習語。網上有一些關於這兩種說法的簡單分析如下,頗值得參考:
http://mymundanethoughts.wordpress.com/2008/11/03/thank-god-or-thanks-god/

我說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古大師的寫照,所以那些蔡炎培、董橋說古大師的英文很好,我實在不敢茍同,而且此人缺乏一顆謙虛認錯的心,難成大器!另外,今天看見王教授再談洪蘭,我想在這裏對我上期網誌的內容稍作補充。我最近想到一個實例,可以援引一下。香港有一個陳XX教授,他的背景有點像洪蘭,在美國讀名牌大學和教書十多年,但聽過他說英文的人都知道他的英文怎樣,所以若你找他去翻譯一些經濟學著作,出來的效果應該跟洪蘭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