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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半桶水的教學


上星期到了台灣公幹幾天,得到陳建志老師在百忙之中從台南趕上台北跟我見面,實在感到非常榮幸。我們相談甚歡,除了吃飯外,大家還分享了對當今英語教學和相關的詞典應用情況。希望在不久的將來,陳老師也有機會來香港,讓我一盡地主之誼。

最近古德明減產,我們唯有轉看男神在胡說些什麼。老實說,我對這位自稱叔叔的小朋友一向沒什麼好感;少年得志,受些不學無術的信衆盲目追捧,便以為自己真的很了不起。其實他教的東西大多實用性偏低,他自己又經常犯錯,只是很多低手未有察覺而已!我們現在來看一些例子!

最近有人問男神一個政治術語「離地」的英譯,不懂裝懂的男神拍了一段片認為這字可譯做posh (他說是中產的意思)!他認為posh這個字在某程度上可譯作「離地」,我卻認為他是洪蘭上身,亂譯一通!若這是一條繙譯題目,他的答案十分中只值兩分,真不明白他為何敢將這個一看就知很爛的答案拿出來獻世!「離地」其實並不難譯,一個頗多人認識的字Ivory Tower就有這個意思。商業電台近期有個教英文的專欄也這樣教人,而另一個譯法則是have the head in the air

說起商台這專欄,也有一談的價值。它認為「宅男」不是otaku,而是hermitrecluse,但嚴格而言,這是錯的。看看這兩個字的意思:

hermit : someone who lives alone and have a simple way of life, usually for religious reasons. (LDOCE)

recluse : someone who chooses to live alone, and does not like seeing or talking to other people. (LDOCE)

兩個譯法中,二比一好,但主要都是「獨居」的意思。若要找「宅男」的相關譯法,我教大家一個有效的方法,打開LDOCEOALD的光碟,去到home那個條目,逐個看,看到近似的便點擊入去細看,然後最終你會發現這個字:

homebody : a person who likes to stay at home, especially one who is perceived as unadventurous (ODE)

另一個跟homebody有著相同意思的字是home bird,但這個字較不常見,朗文和牛津的學習型字典皆不載。除了homebody外,我們還可用甚麼字來表示「宅男」的意思呢?你只要將homebody這字放上Google,然後打synonym,跟著又出現另一批同義詞給你選擇,當中你會看到這個:

stay-at-home :someone who does not like to go to parties or events outside the home and is considered boring. (CALD4)

留意這個字除了可作名詞外,還可作形容詞。

這個《事咁的.英語廣場》專欄還提到「負責任」的英文(take responsibilities),我想問的是為什麼responsibility要用衆數形式出現,是要負很多不同的責任嗎?這又是不查字典所引致的錯誤。當responsibility解作一般的責任時,它是一個uncountablemass noun,沒有衆數,看看下面三句由ODE提供的例句:

e.g. So therefore, we have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controlling those powers we develop.

e.g. The entire community has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preventing and dealing with victimization.

e.g. The NEP is designed to encourage local communities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managing their own estuaries.

而當responsibility是解道德上的責任時,它是一個singular noun,前面可加不定冠詞a;當responsibility是解一個人的職責時,它是一個plural noun,以衆數形式出現。當然我不排除你會見到有老外寫take responsibilities,也相信這情況會愈來愈普遍,但這畢竟不屬標準英語範疇,不應仿傚!關於這個專欄,假如有人知道作者是誰,也煩請告之!

說起標準英語,我們又看回男神。我最近看到他的一段舊教學影片,他在裡面教人用Google學英文,即以Googlehit rate來分辨英語上的對錯。他舉了以下這個例子:

I'd really appreciate it if ...

I'd really appreciate if...

根據他的說法,第一句得到的hit rate是十萬,而第二句是四萬,所以對他來說這兩句皆是可接受的說法。這裏要討論的是appreciate是否一個transitive verb。甚麼是transitive verb?這問題很多英文老師,包括男神,都搞不清,他們會說動詞後面接名詞的便是。這當然是錯的,難道動詞後面接的若是代名詞便不是及物動詞了嗎?正確的說法是動詞後面需接受詞的乃及物動詞。

appreciate解感謝或欣賞的時候是transitive verb,後面必須有object;但當解作升值時則是intransitive verb,無須object,十分清楚明暸!所以CALD有這段grammar note

Don't say 'I would appreciate if ...' say I would appreciate it if ...

同樣地,當感謝人家時,美國人會說I appreciate it而不是I appreciateGoogle上有那麼多I appreciate的用法是因為不學無術的老外甚多,你只能當這是一個俗寫。這點連古德明都明白,我們男神卻懵然不知!Google沒錯是可以作為學英文的附助工具,但我們還是要細心分析,不能take it at face value!其實男神還有很多其他錯誤,例如將long-winded讀成/ˌlɒŋˈwaɪndɪd/,但在這裏就不一一詳錄了。

另外,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男神又教人背古文,留意是背,不要讀。我在想除非你是一個英文作家,否則在今天的商業社會中背古文究竟有些什麼用處?是你的記性特別好,還是你的大腦有很多多餘的空間?你不會是想在寫給你老闆的business report當中,加些古文上去吧?

我認為一個好的英文老師,除了要有不錯的英文功底外,還要知道教些什麼東西給學生才算是有用。像男神這樣,一味只教自己鍾情的發音,而這些所謂正確發音,很多時都是十分造作和不重要的。一些需知的發音知識他卻又一知半解;而且他教的大多都是些初級常識,如launchlounge的發音分別,基本上我看他的文章完全學不到一點有用的東西。那你們是否還有必要這樣迷信他呢?

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

誰在任性?


早前有中國官員在新聞發報會中用了一個大陸很流行的網絡潮語〜大家都很任性,當時翻譯員不明所以,經查詢後她這樣翻譯:

I should say, the Part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general public actually adopt the same attitude when it comes to anti-corruption. So we can be said to be capricious in fighting against corruption, and we are entitled to be so.

生果報後來的報導是這樣的:

『當時女口譯張蕾愣了一下,沒意會過來,後來她以英文「capricious」一字翻譯任性,獲網友稱讚,中媒昨以神準來形容她的翻譯。』

這裏出現了兩個問題!首先,當然是「任性」的翻譯是否恰當!口譯員乃北京外國語大學出身,名校畢業生,實力不用置疑,但她這次卻是明顯譯錯了,國內的教授早已指出其錯處,什麼神準翻譯,實在言過其實!世界上就是有很多人,對於不是自己專長的事,總喜歡人云亦云,妄加評論!

大陸「任性」一詞,跟我們所知的差不多,都是指一些我喜歡做什麼便做什麼,不聽人言,任意妄為的人!那capricious又是什麼意思?根據CALD的解釋:

def : changing mood or behaviour suddenly and unexpectedly

中文則是「反覆無常」的意思,它跟任性可能有一點點相似,但卻絕非同義詞!

其實任性可以譯做wilfulheadstrong或另一個正規字recalcitrant都可以,但我認為卻不可譯作capricious。嚴格而言,這算是錯譯,而這亦帶出了第二個問題!

在未說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這個網絡潮語的出處。在去年初,大陸有一則新聞,一個笨人被反覆騙了幾十萬,有網友於是發明了一個潮語〜有錢就是任性,來諷刺一些有錢人因為有錢可以愚笨到不停地任意遭人欺騙。

另一方面,由於中國的官員每每喜歡在跟外國元首開會時引用詩詞歌賦、風花雪月一番,以表示其學識和風雅,所以今次這個高官也為了表示親民,有樣學樣、失驚無神地加了句改良版潮語〜大家都很任性!

問題是礙於他本身水平,錯誤套用。情況就像當你上一句還在談香港管弦樂團時,下一句馬上跳了去說日本AV女優,波幅之大,讓人無所適從!難怪口譯員聽後也愣了一下。作為一個口譯員,她自然懂得很多網絡用語,只是今次她實在對不上號!這還不是問題,更糟的是她在詢問後將任性譯成capricious,將全句的意思完全扭曲了。大家看看她所譯的這句:

So we can be said to be capricious in fighting against corruption, and we are entitled to be so.

這句我們可以譯成:

因此,在打擊貪腐時,我們可說是反覆無常,而我們有權這樣!

大家看到嗎?這是說話者的本意嗎?我想問為何與會的中外記者聽後無一質疑這說法?畢竟這是關係到國家大事啊!現在的說法前言不對後語,為何不要求澄清?

這句其實是說大陸對打擊貪腐會時鬆時緊,但這並非說話者的本來意思!高官在解釋時曾間接提到「大家都很任性」其實等如「大家都很支持政府的反腐工作」,奈何口譯員不懂轉彎,偏要直譯,卻又譯錯!其實若果她將任性譯對,字面意思含糊一點,尚可蒙混過關!話時話,以一個專業國家級即時傳譯來說,這位女仕似乎並不合格!

我想指出的是,誤譯不重要,錯用潮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批中外記者在聽到解釋後為什麼還會點頭表示明白,而不是疑惑呢?是因為說話者是強國的高官嗎?若說話者是我們的特首,相信已經狗血淋頭。無冕皇帝看見國皇的新衣,其樂融融,我這隻小猩猩掃了大家的雅興,罪過、罪過!

 

2015年3月1日 星期日

Inquire about的意思


寫一篇短文!古德明前幾天談到動詞inquire這字,他提到:

說所問的事情,inquire之後什麼時候用about,什麼時候不用?按所問的假如是一些明確問題,不用about;是一些籠統問題,則用about,例如:(1I inquired about the man(我問及那人的詳情)。(2I inquired the man's name,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我問那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

古德明的看法是,說籠統的問題,用inquire about sth,而問明確的問題則是inquire sth。好了,我想問怎樣才算籠統的問題?而明確的問題又是那些?例如問票價算不算明確的問題?問路呢?是否籠統的問題?我相信沒有人能答到我。

我認為古德明又再一次自作聰明,用自己發明的古式英語來糊弄讀者,他的說法一看就知有問題,你只要有一個反證,他的解說便站不住腳!要找這兩個用法的異同,查英式學習型字典你會不得要領!我帶大家看看一些大型美式字典的定義。在衆多美式字典中,我認為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給的定義較佳:

inquire about sth

- to seek information by asking a question : inquire about prices (AHD)

inquire sth

- to ask, especially politely or formally (AHD)

- seek knowledge of a thing by asking a question; ask to be told (SOED)

在其它三大美式字典中,對這兩個用法所落的定義稍嫌重覆和模糊不清。我現在來解釋一下這兩個用法的分別,大家可以比對一下古大師的解說,看誰的可信性較高。

Intransitive verb inquire其實是指查詢某些資料,大家可以用下面的例句印證一下:

e.g. I am writing to inquire about your advertisement in 'The Times'. (LDOCE)

e.g. Several people have phoned the personnel department to inquire about the position. (LDOCE)

e.g. I thought it might be rude to inquire about her ex-husband. (CALD)

e.g. I have a customer on the phone inquiring about the publication date. (CALD)

e.g. I called the station to inquire about train times. (OALD)

e.g. Why don't you telephone the theatre and inquire about tickets? (MED)

e.g. A growing number of customers have been inquiring about the pending price rises. (Cobuild Wordbank)

e.g. We inquired the precis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the arrest. (Cobuild Wordbank)

e.g. I called to inquire about the schedule. (MWALD)

e.g. He was inquiring about a friend who used to work here. (MWALD)

e.g. He enquired about cottages for sale. (ODE)

相對來說,inquire直接跟indirect object這句式現在較為少見,它的意思只是簡單詢問一些事情,如人名,問路等:

e.g. He was so impressed that he inquired the young shepherd's name. (Cobuild)

e.g. He inquired the way to the station. (MWALD)

其實嚴格來說,這個分別並不太明顯,學生寫作時應多留意!在這件事中,古德明的問題不在其英語水平,而在其智慧!這樣的解說他也敢拿出來,正常人也不會這樣笨吧?枉他還敢經常批評時政,簡直不自量力!


PS     男神最近在FB說到有人提醒他讀錯了above這字,我看後不敢搖頭嘆息!早說他教的讀音沒什麼用處,一些應該留意但人人讀錯的讀音他卻不懂。像above這字,我廿年前便知人們讀錯了!在這裏,大猩猩不妨多教大家一個字的發音。language這字的第二部份並非讀/a/,而是讀/i/音,即/ˈlæŋɡwɪdʒ/

2015年2月9日 星期一

糾正一些人的錯誤觀念


上星期鏗鏘集的主題叫《尋英語》,內容大致是說香港近年的英語水平日趨低落,這類時事節目通常每隔一、二年便會出現一次,基本土沒有什麼新意和啓發性,本來沒什麼好談,不過今天我想換個角度,評論一下節目中一些很多人都會以為如是的觀點,給對學英文有興趣的人另一個思考的空間。

我今次是在Youtube看這節目的,連結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TZ40EdKya8
 
看後我將連結跟一個網友分享,她後來讓我留意Youtube中的一個comment,裡面留言者質疑該節目:

「為什麼不訪問男神?是否根本不放男神在眼內?」

對於這位小朋友的質問,大猩猩心想為什麼要放他在眼內?懂英文的人何其多,為何要將一個英文不是特別出衆,教的東西實用性超低的小伙子放在眼內?我以前已經為文評論過他教學生的語法分析有問題,十分馬虎,想必是文法根底不穩之故,而他也有自知之明,近年少講文法,專論他自己的強項〜發音。不過,這樣並不代表沒問題。我觀察到他教的東西經常囿於一些觀點,不能將之跟現實世界聯繫起來,以為只有他教的那一套才是獨一無二的標準!

我的網誌少談發音,但並不代表我不懂。男神經常強調自己教的是Standard British accent,我今天便跟大家說說當今英語發音的趨勢。學過英文的人大都聽過Received Pronunciation,這個發音標準的典範。在這裏,我說的RP不單是單純一個字的發音,而是整句句子應該怎樣讀出來,這裏包含了語調。對很多時下的英國人來說,傳統的RP已是老式的發音方法,你在人面前這樣說英文,只會讓人家覺得你是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公公,老太婆,給人一種古老、死板的感覺。所以我認為教英文發音實在沒必要經常模仿幾十年前,英國國會議員的發音,好怪雞架!

另一方面,由於世界的不停演化和互聯網的普及,英文也在不停變化中。我們學英文,以往老師會教我們英、美發音之別,但時至今日,這個分野已經愈來愈模糊,上Youtube一看,你會發覺很多土生土長的英國年輕一代的發音愈來愈美國化。由於文化的衝擊(電影、歌曲、小說),美語已成為亞太區的第一學習語言,反觀男神和才子所倡導的英式英語卻在日漸式微。

再者,談到accent,現在英國流行的再不是RP,而是Estuary English,一種近似Cockney English的東南部口音。事實上,在英國不同的地區,如ManchesterNewcastle都有其地方口音,而ScotlandIreland等地的口音差別更大。同樣地,美國的不同州份也有其相對口音,所以現在仍強調什麼British accent實在有點不合時宜。舉一個例,我在一間MNC工作,裡面英、美、澳人仕都有,沒人會理你的口音是否英國正宗,你要想的反而是你能否聽懂對方的各地口音和你能否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現今有很多人拜師學藝,單看人家的知名度,以為有傳媒推介的就一定是高人,自己卻無能力辨別對方是否有真材實學,教的東西是否有用,壓根兒像一個追星一族的初中生,實在可悲可笑!

說了那麼多,現在我們說回港台那個節目。節目一開始時,找了一個混血兒問路,然後藉此批評港人英文的不足。老實說,我覺得這並不適合,答得不好不一定代表被問者的英文差,這視乎很多因素。就算是我,用英文也不一定答出你滿意的答案。就像節目裡問人怎樣去買平手機,我就認為這是癡孖根,你不如問我下期六合彩開什麼號碼好過!我夠胆說一句,在日本,韓國,台灣,香港等地區中,香港人在問路的表現應該冠絕同儕!

跟著,一如所料,節目中又有一些所謂人力資源顧問走出來,投訴香港求職者的英語水平低落。我心諗,算罷喇,你話乜嘢人吖,五十歩笑百歩!我在大學畢業後,長年都在求職中,見過的招聘廣告過千,裡面的英文錯漏百出,現在你敢說求職者的英文差?香港學生的英文水平無疑低落,但僱主的也好不到那裏,他們那有資格說人?他們錯的不是一些高深英文,而是一些白癡錯誤,例如:

上市公司人事部經理:我地公司有好幾個teaR ladies架;

X局行政經理:請問你有些什麼strengthENSweaknesses

要香港英文重生,這類人必需解僱!港台節目批評港人英文差,自己也好不到那裏,連IELTS這字也讀錯,將/el/音讀成/o/音,這是香港很多補習名師的通病,港台又人云亦云。更有甚者,節目連IELTS這字也串錯了!

節目中提到新加坡的英文比香港好,這似乎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但如何比香港好呢?我在這裏試圖分析一下。我公司有很多新加坡同事,在我過去兩年的觀察中,我發覺他們書寫的英文其實錯誤也頗多,比一個香港的大學生好不了多少。然則新加坡相比香港的優勢在那裏呢?很明顯是在口語方面,他們說英語的機會比較多,講得較流利,也夠胆講。相對來說,回歸後本港外藉人仕漸少,講英文的機會也不多,想單憑那幾百名外藉英語老師每星期製造的幾小時所謂語境,要收效實在是妙想天開。

我的經驗告訴我,要解決這問題,唯一的辦法是要香港重拾「國際化」。表面上香港有很多外資公司,但現在駐港的外藉員工已經買少見少,在現今的時勢下,愈來愈多的只會是大陸公司。而比外藉員工更重要的是外藉顧客,在這樣的環境下你的員工才有機會說英文,跟顧客作頻繁的溝通,英語是否講得講得好聽並不重要,但你的英語必需流利。我公司在港的人數不足二百,但他們經常要跟亞太區分公司的員工和顧客開電話會議,他們說的英文有的或許不太悅耳,但卻絶對流利,而這才是真正的語境!那要怎樣去推動香港重拾國際化,吸引外商的投資?先減低香港昂貴的寫字樓租金吧,別再倚賴高地價政策來殘民自肥了!現在節目中永遠只提出問題,卻沒有實用而有效的解決方案!主意我已經給了出來,別再找藉口說沒方法,這樣總比海底隧道塞車就提議加價,鬥不過大陸就用佔中來威脅政府來得務實和高明得多。當然,前路是漫長的,但這是政府的責任了。

最後,想點評一下節目中一位嘉賓的英文,他是一位博士,也是中大的高級導師。我在早前的文章中提到出書教人在商業書信上用kindly便是他。我看過他的FB,發覺無論是在什麼情況下,他的英文幾乎一律以formal English形式出現,就算是FB這種fairly informal register也不例外,這情況在香港十分普遍,我認為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在香港,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他們寫的英文四平八穩,你很難挑到有文法錯誤。但不知為何,你總會覺得他們的英文跟老外的有點不一樣。我將這個現象仍舊稱之為港式英文,但問題的重心卻不在文法,而在風格。這類近似書面語的英文,遺詞造句跟英文口語有頗大的分別。它們看上去很像學術期刊看到的英文,充斥著一些formal sentence structure。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一個讀到博士的語言學者,仍然無法隨心所欲駕馭英文,他們的英文仍不能像native speakers般,因應不同的情況,寫出雅俗共賞的real and naturalEnglish?而一些碩士畢業生和中學教師情況則更糟,他們很多連合乎文法的英文都未能寫出來。這便是我觀察到現今香港的情況,也是我認為值得研究的路向。讀語言學的人大多會將自己的研究範疇集中在sociolinguistics或英語教育上,但我認為這些理論性課題實用價值相當低,研究生根本缺乏一個有創意的思維去思考一些別的課題,而只知道在一堆前人所教的東西轉來轉去,這樣的學生對社會沒有多大貢獻!

香港政府缺乏有能力,有遠見的人材,社會上的各種民生問題諸如教育,醫療,交通,房屋和人口政策等實在亟待解決,一些沒迫切性的政治爭議理應先放一旁!

2015年1月17日 星期六

Noun Clause & Policy Address


很久沒寫網誌,因為最近沒什麼靈感寫文章,也懶得回應那些中狂熱子的指控,因為這批人中毒已深,不能以理服之!這二天巧有網友提問以下問題,覺得値得一談,便寫篇短文解釋一下:

"The report describes the often brutal treatment of crew members. Last year nearly 4,000 seafarers were fired upon by Somali pirates. Half of all hostages were subjected to what the report describes as moderate abuse including punching and slapping. "
我唔係好明最後果句 "Half...slapping" 其係what the report subject to 後面出現好似好怪,我想問係等如 "The report what describes Somali pirates subjected to half of hostages as moderate abuse including punching and slapping." ?

最近看男神的臉書,發覺他將大部的時間花在教學生發音!我在想發音在英文中只是一小部,他教的這個屬於public speaking範疇,但在日常工作能用上的機會卻不多!試想想有多少機會出來做presentation?而在英語交談方面,我們著重的不是字正腔圓,而是流利對答,詞能達意!這些看似簡單,其實艱難無比!英語口語要得好,written English便不可能差,但我很懷疑他的學生能否寫得一手好英文!個人認為,與其教學生努力讀好幾段英文,不如解釋給他們知一些句型結構的運用準則,讓他們可以應用於工作上,以上的問題便是一例!

這網友之前問了describe sth/sb as sth的用法,而上面這句英文,同樣有describedescribe as這兩組字。它們的解釋分別是

describe = 敘述

describe as = 將某人或某事形容為

而提問者問的那句可以這樣拆開來看:

(1)    Half of all hostages

(2)   were subjected to

(3)    what the report describes as moderate abuse

(4)   including punching and slapping

(1)其實可視作一個名詞,解一半的人質;(2)是一個簡單的過去被動式,解使某人遭受一些不愉快的經歷;第三部最重要,它其實是一個noun clause可以將其當一個名詞看;而(4)則只是舉例,可有可無!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可將上述句子簡化為:

Some hostages were subjected to abuse.

這樣看讀者應該較易明白。這句是被動式,主動式則是:

The pirates subjected some hostages to abuse.

現在我們來看看什麼是noun clause。顧名思義,noun clause就是一個扮演著名詞角色的子句,例如:

What the report describes as moderate abuse = 報告中所形容輕微虐待

其他例句:

What I dislike most is doing homework!

How he overcame the difficulties remains a mystery!

Whether John will join the party is still a big question mark!

Noun clause是以question wordswhetherthat等字開始的,它的句式通常是

noun clause + linking verb + noun/adjective = sentence

名詞子句除了可以像上面的例句般作為主語外,也可作為受詞,例如:

I don’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又讀者自己修正後的那句,文法錯得太利害,改無可改,提議可多用短句去表達自己的意思以避免出錯。名詞子句算不上什麼高級文法,但在一般初階文法書中的確較為少見。所以我常說看文章時遇有不明白的東西便應發問!

跟著說另一件事,今天在中大沈大師的臉書中看見今年施政報告小冊子的封面,本來自己對這些事是毫無興趣的。但封面上有一段英文,沈大師雖然沒說什麼,不過顯然是不滿這段英文,他tag了一批人仕,當中包括補習天后和男神。這段英文是這樣寫的:

2015 Policy Address

Uphold the Rule of Law

Seize the Opportunities

Make the right Choices

Pursue Democracy

Boost the Economy

Improve People's Livelihood

沈大師是什麼人相信大家都知道,他粉絲的立場自然也是旗幟鮮明!四十多個留言中無一例外地狂轟這段英文的水平低落,甚至連中學生的都不如,補習天后更大叫「冇眼睇」!看見這情況,大猩猩覺得十分奇怪,心想這批粉絲是不是有驚人的英文修為,他們都發現了一些大猩猩看不見的問題?與此同時,男神也加入戰團,他認為原文實在不太像英文,將其改為:

Prudence and Audacity

The right decisions we make to safeguard democracy, the rule of law and our economic future.

神級高手,果然不鳴則已,一鳴即錯!問題出在那裏,我認為這改動至少帶來兩個問題,現在只說較明顯的一個,另一個留待你們自己去想想!男神無喇喇幫報告加了一個標題,叫Prudence and Audacity,前者可譯做審慎,而後者則解作敢言!問題是撰寫這份施政報告的背景是佔中事件,原文的小標題或多或少都跟佔中有關,但男神加上去的標題「審慎敢言」卻顯得跟報告離題萬丈!情況就好像你英文不好的老闆叫你替他潤飾一篇講稿,但你卻一時技癢,直情幫老闆改了內容!我想說的是,這位小朋友少年得志,被其粉絲謬讚幾句便立刻飄飄然,自詡英文lark lark聲,簡直大言不慚!劉家傑英文造詣那麼高,也從來沒有這樣自誇過,現今沽名釣譽的人何其多啊!

我說過很多次,本人既不親中,也不支持泛民,我是站在有道理那一方的!我現在用一個客觀的角度去看看這段英文寫得怎樣。老實說,我看了好幾遍,這幾句英文雖然寫得不算出色,但總算四平八穩,整體挑不出什麼大毛病來。它唯一的錯誤,相信很多人都會忽略了,就是用錯了livelihood這個字。原文應是要說「改善民生」,但其實livelihood並非民生之義,它的正確譯法應是「生計」,大家可查查字典,要寫民生,我會用 living standards

我很懷疑這批粉絲是真的知道這段英文有那些問題,還是只跟隨他們的偶像人云亦云。你看四十多個留言,沒一個能道出它差在何處!需知道這些英文都是一些三、四字的短句,文法出錯的機會不大,你要挑毛病只能從collocations入手,但這方面經查證後我看不見有何大問題。沈教授認為這些英文像從Google Translate得來,但我可以告訴他這是標準英語無疑,奉勸他有時間少上電視攞曝光率,多看看書!

我覺得無論你有何種政見,做人也應本著良心行事,你不能因為不喜歡某個人,便硬說任何跟他有關的事都有問題。我不像男神,他年紀輕輕已經是「公認的英文高手」,在下則只是一個業餘英語愛好者,希望各方有識之士指教小弟這幾句英文怎樣差法,好讓我能多學點東西。

聽說佔中過後,有政府人仕提倡要加強法治意識的教育。我覺得這是本末倒置,極低能的言論!有看開我網誌的人都知道,大猩猩經常強調明辨是非的重要性。自己會觀察、懂思考,又何懼別人來洗腦呢?所以政府要做的,不是加強法治意識的教育,而是訓練學生有獨立思考,判別是非對錯的能力。像上面你說人家英文錯,請指出錯處,說明怎樣改正,否則一些不知情的人真的會因為三人成虎,而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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