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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香港的真正問題是什麼?


據說,因為今個夏天的政治動亂,香港的遊客量大跌五成,導致有很多酒店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期。不過,我卻認為這是今次動亂所帶來的唯一正面消息(不計政府派糖)!

我知我這樣說,從事旅遊業的人一定鬧爆我,但如果我問你,你知道為什麼現在香港的物價那麼貴嗎?如果我又再問一般市民,你知道香港一年有多少遊客嗎?我來話你知,根據香港旅發局的統計,2018年香港的遊客總數是65,147,555,而其中有51,038,230人為大陸人。換一個角度看,即是說以香港七百五十萬(2018年計)的人口,平均每星期便有一百萬的大陸同胞來港和我們一起生活,試問這個小島能容納八百五十萬人嗎?政府和旅遊業的人當然說可以。

但別忘記,人家去旅行通常是買紀念品,但我們的大陸同胞來香港卻是買日用品。讀過初級經濟學的人都知道,中四的經濟學課本中有教一樣東西叫需求定律,即是當需求數量愈多時,貨品的價格便會愈來愈高,試問在這情況下香港的物價又焉能不高呢?可惜香港政府的高官都是讀屎片的。

那我們又試試跟別的國家比較一下,一年六千五百萬的遊客量是否過高,我認為這要視乎當地的面積和人口。就拿附近差不多大小的新加坡來說吧,它的人口在2018年約有五百八十萬,而面積大約是香港的60%,但它的遊客量在2018年卻只有約一千九百萬人次,是香港的30%還不到。若用這個人口和面積按比例計算,香港每年的旅客應該不超過二千五百萬才合理。因為同樣道理,你給新加坡每年五千萬的遊客,它也吃不消!

可惜,若果香港的遊客真是每年大減四千萬至二千五百萬,從事旅遊業的那批人不將香港拆了才怪。但他們顯然忘記了在十多年前的一個春天,一個廣州教授來香港飲喜酒,然後導致了舉世知名的沙士事件,那時香港的大陸自由行人數才只有每年六百多萬。之後,無能的香港政府為了振興經濟,便加大自由行的限額,一千萬,二千萬,三千萬,四千萬,這是何其厚利的無本生意啊!甚麼也不用做便可以有驚人的經濟增長,只是苦了香港的升斗市民。現在外出去茶餐廳吃個晚飯動輒也要五、六十元,而且還超難食。

其實政府和市民有沒有細心想過,香港每年要放六千五百萬遊客來港,商戶才可以有盈利維持下去,那是不是表示香港的經營成本太高呢?例如高昂的租金。那新加坡的遊客不及香港的三份之一,為什麼別人又可以生存到呢?所以香港政府要做的不是無限量的放大陸遊客來香港,而是要壓抑超高的商鋪租金,想想一間旺區商鋪一個月動輒要幾百萬租金,實在是荒天下之大謬。我們實在不應該豢養一批對社會毫無貢獻的大業主,而損害小市民的利益。

當然,現在你要將遊客減至二千五百萬已經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事實上,莫講話二千五百萬,就是減至五千萬,旅遊業的人也不會放過你。沒辦法,這是既得利益,易升難跌。就像樓價一樣,升了上去,你要它跌回正常水平,反對的人肯定比今次夏天的政治事件的示威者還要多。

大約在幾年前香港有位財爺參選特首,很多香港人寄望他能為香港帶來民主而支持他參選。問題是你們有沒有考慮過此人的智慧和能力?記得他在任時有人要求他派糖舒解民困,但他斷然拒絕,理由是這樣做會加劇通脹。由這答案便可知此人毫無學識,能力平庸。什麼是通貨膨脹(Inflation)?經濟學界公認的答案是「持續的價格上升」。一次過的派錢並不會引致持續的價格上升,但自由行的旅客消費卻會,可見這只是一個藉口。而押注在他身上的市民除了反映出其一廂情願外,更加揭示了這些人很少用腦。

我年輕時候的八十年代可算是香港的巔峰時期,那時人口才六百多萬。回歸以後,香港政府大量輸入內地人,導致人口大幅攀升,短短廿年間已多了百多萬人,這其中有很多是什麼投資移民,優才移民,工作移民和學生移民及他們的家人。例如女演員湯唯,這些人算什麼優才?沒有她香港會死嗎?香港的樓價那麼高,就是因為有這四類移民,增加了需求和投機。

我不仇視大陸人,事實上我有很多大陸朋友,但是香港已沒有資源去接待更多的大陸人。看看現在的香港,每天人頭湧湧,實在令人透不過氣來。因此我認為香港市民現今要做的應該是要反對愈來愈多的大陸人來港,這比其他任何訴求都來得重要,而阿爺也有機會答應。香港政府已表明自己沒有人口政策,它的目標是無限量的增加人口,使香港成為一個世界級的大都市。到時就算你賣的東西是垃圾,也總會有些人幫襯。很明顯這個低智的政府忘記了任何事情都有其副作用,超多人口會令公共設施如房屋和交通等設施不敷應用,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在每天下班時你在金鐘地鐵站要等至少十班車才能上車。這已經不是什麼按揭低息問題,而是需求定律的作用使然。抱薪救火,到時你就算在大嶼山建十個人工島也不夠用。

現在香港大部份的市民住的地方都是在300呎到800呎之間。這面積跟大陸很多鄉鎮的貧困戶相比還遠有不如。作為一個經濟大城市,這實在是一個莫大的諷刺。香港的特區首長是否也應該要為這現象感到羞愧呢?再過廿年,到時香港人口一千萬,競爭將會無比慘烈。記著,別以為人定勝天,凡事只要努力便可以。人的成功和失敗,端視乎其命運,並非以實力取勝。你的命不好,多努力都是徒然,看看你身邊的人便知。醒醒吧,香港人!

2019年8月4日 星期日

Temperature和冠詞


趁冇工開,有時間,就和大家多分享一些有用的英文資訊。這些資料都是猩猩自家研發所得,別的地方不可能找到。今天就說一個很簡單的單詞,temperature話說昨天我在英語指迷Facebook不公開的群組裡提到台灣有人為文解釋because ofdue to的分別,並舉下例說明是錯誤的用法:
He got sick due to a sudden drop of the temperature.
我在群組裏解釋了due to用在這句中其實是正確的,但這句卻有另外二個文法問題,你們能看出來嗎?

我以前說過很多次,在英文文法中,最難的不是時態(tense),也不是介係詞(preposition)。最難的其實是冠詞,因為這牽涉到另一topic 可數及不可數名詞。留意一個有趣的情況,就是countable noun前面固然要有冠詞,但很多時uncountable noun前面也可以有定冠詞的。

有沒有人想過上面提及的例句中,temperature前面為什麼要有定冠詞theTemperature,温度或熾熱的情況,可以是countable noununcountable noun,那你寫作時怎樣取決用那一種形式呢? 我可以告訴你,看書你肯定找不到答案,就算查字典都不能。那要怎樣解決這問題呢?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在大部份的情況下,temperature這個字都是用作countable noun。但有一些時候,不同的字典有不同的說法,莫衷一是。例如當解作熾熱的情況時,劍橋說它是uncountable noun,朗文說它是countable noun,而麥美倫則說它是singular countable noun,令人有點不知所措,這時temperature前面一般都有定冠詞。例句:
His angry refusal to agree raised the temperature of the meeting. (Oxford)
There's also been a noticeable rise in the political temperature.(Cobuild)
當然,這幾種名詞其實是有其相似之處的,但對於不熟悉文法的人來說可能會被搞亂了,這點我們以後有機會再說。 所以用這個字時,我們最好先不要理它是什麼名詞。落筆時不肯定則多查字典,看看外國人是怎樣用的。例如「發燒中」就是have or running a temperature

那上面的例句a sudden drop of the temperature又應怎樣處理?我們可以這樣看,在英文中,有些字典雖然將a drop/fall/rise/change in temperature中的temperature歸類為countable noun,但要強調的是,這些短語事實上已變成一個固定的set phrasetemperature這字實際上更像一個不可數名詞,不會再加上定冠詞the,我們可以從下面的字典例句中得到證明:
Coping with severe drops in temperature can be very difficult. (Cobuild)
At night there is a dramatic drop in temperature.  (Longman)
There was a sudden fall/drop in temperature. (Merriam)
另外,相信大家也看到了,說減少某些東西,我們會說a drop in something,留意drop後面跟的介系詞是in,不是of,所以這句句子其實有二個文法錯誤。

在我的英語教學概念中,學文法在初階和中階英語是至關重要和必需的,問題是要學得其法。你需要的是明白文法,活學活用,而不是背術語,套公式。有很多人學英文喜歡背字典,背單詞,我很懷疑這些人能從中學會多少英文。大猩猩認為重要的英文文法重點跟中、港、台絕大部份的教科書都大異其趣,希望將來有機會出書以正視聽!


2019年6月22日 星期六

英文說Future的Tense正確用法


跟很多人的想法不同,我一向認為tense (時態) 在英文文法中是比較容易掌握的一環。原因何在?因為只要你記熟某幾條重要法則,你便懂得怎樣運用tense,照單執藥而已。例如,我要你寫一個香港戰後的經濟發展報告,那你這篇文章內的動詞只能用past tense,或者加少部份perfect tense,非常明確,不用爭拗。在衆多不同的時態之中,唯一的例外可能就是future tense,它的用法有點複雜,值得花些時間介紹一下。

在英語教育界,有一部份人認為英文只有現在和過去式,並沒有將來式,這觀點是否屬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人根本不知怎樣去應用將來式。在上世紀傳統七、八十年代出版的文法書中,它們會教你用shall/will + infinitive去配對第一身和第二/三身人稱,這就是將來式的最基本用法。當然,有些較新的文法書也會說可以用going to continuous tense來表達將來的事。然而,究竟在現實生活的實際操作中我們應如何應用將來式,我相信不少學生,甚至英文老師,都不大了了。

基本上,我們至少有三種以上方法去表示將來發生的事。最普遍的一種,就是我們熟知的willshall。但在當代英語中,用shall的人已愈來愈少,它給人的印象過於古老和正規,所以shall現在多只用於法律文件之中。我們現在先來看看怎樣用will來表達將來式(留意:這類用法有時並不一定帶有將來的意味,如下面的 1b 和 4便是):
1.  Will
a). 主要用法:
-  future plans (不肯定的將來計劃,常和probably連用)
 e.g.  I will probably spend my vacation in Tokyo.
-  future facts or suggestions
 e.g.  I will be on leave tomorrow.
-  predictions (沒證據的猜測)
 e.g.  I think she will be the next Chairman of the Student Union.
b). 次要用法:
-  instant decisions (最常見的例子是在點餐時)
 e.g.  I will have a cup of mocha, please!
-  promises, offers, refusals
 e.g.  This won't happen again, I swear! (promise)
 e.g.  I will get the phone. (offer)
 e.g.  I believe he won't accept our apology. (refusal)

2.  Going to
-  future plans and intentions (已經决定去做某事,但沒執行日期)
 e.g.  I am going to spend my vacation in Tokyo.
-  predictions about the near future (特別是你能見或有證據的)
 e.g.  It is going to rain soon; the sky is overcast now.

3.  Present Continuous
-  future arrangements or plans (比較確定,有計劃的實際日期)
 e.g.  I am travelling to Japan this Sunday.

4.  Simple Present Tense
-  future plans as part of the timetable or previous arrangement
還有最後一種,嚴格來說可能不算future tense,它是說一些已編排好的將來計劃或時間表,如飛機、火車、巴士時間表,合約的期限或會議的流程等等。
e.g.  The flight departs at 11 pm tonight.
e.g.  The lease expires at the end of October, 2020, i.e. Halloween.
這就是我常說的為什麼我們經常見到外國人會用present tense來說合約到期的動詞,大家可到各大字典網站看看相關例句。當然,這並不是說在這裏will不能用,只是出現的頻率遠較現在式為少而已。

5.  Future Continuous Tense
to talk about an activity that will already be in progress at a particular time in the future.
另一個值得一提的將來式用法便是將來進行式。它除了是說一些在將來某時間正在進行中的活動外,它還有另一層的意思。
-  an informal way to suggest that something will happen at some time that is not clear
e.g. We’ll be getting in touch with you. (Cobuild)

好了,現在大家明白了上面幾個將來式的表達方法的不同之處吧。但要留意的是,這些將來式用法有時在意義上分別並不是那麼大,例如當解預測時,willgoing to便經常可以互換來用,視乎句子的上文下理而定。當然,除了上述提到的五點外,還有其他說未來的方法,例如be (about) to do sthfuture perfect tense等等,大家有興趣可以上網找找,這裏就不贅了。

看過我的文章的人都知道,我教英文的切入點跟絕大部份人的都不同。同樣是寫一本英文文法書,我和古德明,甚或是你們愛戴的蕭叔叔(蕭叔叔當然不會寫這些,他的文法根底是有目共睹的,你看他最近三年有沒有教過文法?),在主要的內容和重點上,寫出來的東西會大相逕庭,你會發覺完全是二回事,相信那本書的寫法你們請自行决定。不過,大猩猩是個懶人,有心情有空才會寫一、二篇文章。所以我希望日積月累,每次寫一個文法題目,十年後將其結集成書,成為《猩猩文法大全》。

2019年6月7日 星期五

何謂準關代呀,大哥?


台灣人在Facebook有個叫英文學習團的群組,今天有一個提問:
問:請問As is known to all ...為什麼可以這樣寫?它的主詞是?
有人答:As是準關代,他的主詞在後面...的地方。(例如)As is known to all, he is a remarkable baseball player

說過很多次,政府應該明令不懂英文的人絕不能公開教人英文,這個例子只是冰山一角。請問有誰能告訴我什麼是「準關代」?我知道什麼是「準新郎」,也知道什麼是「關係代名詞」,即which, where等便是,但是很不幸,我真的不知何謂「準關代」? 不知有沒有「不準關代」?

在台灣,或者大陸也如是,很多人學英文走入了一個誤區,凡見英文,必定問:
咦,那個是主詞?動詞呢?受詞呢?
他們只知S + V + O = S 這公式,其他的一概不知,這是讀死書,也是用錯了方法。

像這部份,As is known to all其實是一句subordinate clause,我們可以將其改寫為:
As (it) is known to all (people), Raptors leads the NBA Final series by 2:1 at the moment.
前半部的Subordinate Clause有一個隱藏了的impersonal subject 'it',後接一個passive voice動詞,而句子的後半部則是一個main clause。這個impersonal subject 'it'其實就是指後面main clause那件事。留意,As is known to all不是一個fixed expression or set phrase,它只是一句普通英文,意思大約等如「衆所週知」。

在這句中,你需要知道as在扮演一個什麼角色,作何解,這比知道那個是主詞更為重要,因為as作不同的詞類 (Part of Speech)時,有不同的意思,而就算在同一詞組時,也有不同的意思。例如as可解身為,正如,因為,隨著等等。我經常强調查字典的重要性,但台灣人顯然不喜歡查字典,所以英文往往學得不倫不類。我教英文的方法和相關解說跟坊間的大不相同,大家可以比較一下。


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

詞典例句的重要性


大約在六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有人批評浸大的招生英文廣告有問題。此人是港大英國文學的6070年代畢業生,做過即時傳譯,現在是神學工作者。此人的論點相當「笑爆咀」,他說浸大用reality時就是解「殘酷的現實」,而他用同一字時則解「成為事實」。基本上,他永遠是對的,錯的只會是其他人。他在2013/2014寫了好些文章,主要都是批評各大專院校的英文水平。

今天,我們來看看他在2014年的幾篇文章中提出了些什麼高見。首先,他提到城大的一個招生英文廣告有問題,裡面說:
城大的英文 This programme nurtures students to communicate effectively, 用中文思維去構造句子,典型的港式產品。... 無論就文法及用詞,to nurture students to communicate 是不通的。問題出在 nurture 這個動詞。在英語世界,nurture 屬於一個親情,密切,內在,深遠的語境,描述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有情有義的關係。課程不可以nurture什麼東西, 只有人才可以作出nurture nurture 的對象只可以是自己或其他人. nurture 要付出心血,時間代價,所以真正關心你的人才可以nurture;肯定不是 programme, 也肯定不是一星期教一節課的兼職專家講師。To nurture 是養育,敎養,照顧。一般來說,是父母,是中小學老師 ... 城大的英文 This programme nurtures students to communicate effectively, 英文詞彙,中文思維,中文句子構造。典型的港式產品:Chinglish。還夠膽教學生在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world 運作!

這位先生認為只有人,如父母、師長等,才可以nurture其他人,那在現實的英語世界中,又是不是真的是這樣呢?看看我從Oxford Dictionary抽出來的詞典例句:
e.g.  The workshop would go a long way in nurturing female students, she avers.
這裏說的workshop好像不是人啊,那為什麼人家又可以用nurture呢?嗯,一定是牛津詞典用了港式英文。一定係,除非吾係!
e.g.  It seems to me that democracy's challenge is to nurture civic virtues among all citizens - not just elites.
e.g.  A thousand years of theological disputes nurtured the habit of analytical thinking that could be applied to the analysis of natural phenomena.
那之後二句的主詞challengedisputes呢?細心一看,這些句子不單不是物nurture人;它根本是物nurture物啊,完全違背了我們傳譯員的「正確英文」概念,大家千萬不要學牛津詞典那些港式英語啊!

跟著,第二個例子也是來自城大:
The programme also develops studentsunderstanding in their chosen specialization MarketingPublic Relations or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 這句的港式成分在 develops studentsunderstanding. 在英語世界,你只能 develop 自己的 somethingI develop an understanding of marketingI develop a certain skill。你不能為別人 develop 他的 understanding or skill。你的課程不能 develop students' understanding
他說,在英語世界,你只能夠發展自己的東西。但我卻發現下面這些詞典例句,這要怎樣解釋才好呢?
e.g. ...weekly workshops that are designed to develop acting and theatre skills. (Cobuild)
很明顯,workshops並不是在發展自己的skills.
e.g.  Four-years at college used to develop well-rounded individuals, mature athletes with knowledge of a world beyond their own disciplines. (Oxford Dictionary)
這句也是說四年的大學生涯培養了完備的人和成熟的運動員。
哎唷,怎麼現在的英文詞典水平那麼低啊,跟我們偉大的傳譯員所說的完全是二回事?

沒理由的,一定是詞典錯,我們再多看一個例子。最後的例句出自理大的廣告:
香港理工大學最近推出一個「專業英語文學碩士學位」課程,英文為 Master of Arts in English for the Professions ... 拿起這個全英文的招生廣吿,看最搶眼的一句定義式的簡介:A unique programme that aims to make you an excellent communicator in your profession. 有點失望。倘若這是一個中學的招生廣告,我沒有異議。但作為一個英語碩士程度課程的樣板,而目的是培訓學員在專業世界運作,這種文字水平,套用一句行貨:大有改善空間。
文法沒有錯。問題出在 …. aims to make you ….。在英語世界,「aim」作為一個名詞,是強而有力的顯示。「My aim in life is ……」代表認真,決志。但作為一個動詞,「to aim」便相對地軟弱。下屬工作表現差勁,對你説,「I aim to do better next time.」在這種場境,to aim,作為 verb,是適當的。但倘若我們把這個動詞引申在一個大機構,尤其是有歷史有願景有承擔的大組織,如理工大學,MAEP aims to make you …便實在是太不成話了。在這場境,to aim, 便是軟弱無力,表現不到決心,沒有說服力。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我想問傳譯員的是你是從何知道aim作名詞時,代表認真,決志,而作動詞時,便相對地軟弱了?你怎樣得出這相反的結論?

我在CALD選了五句例句,網友可以自行判斷這些例句是否都包含了軟弱的語氣:
e.g. We are aiming for (= planning to achieve) a 50 percent share of the German market.
e.g. We always aim to give our clients personal attention.
e.g. The Pentagon is aiming to cut US forces by over 25 percent in the next five years.
e.g. We're aiming to expand our customer base.
e.g. The builders are aiming to get the job done by the end of the month.
我覺得與其你說它們軟弱,不如說這些政府或企業定好了目標,有决心去做成某件事。一句說話是否有軟弱的意味是取決於它的語境,而不是某一個單字。

很明顯,這傢伙在大學裏學了點英文,便浮想聯翩,以為一些英文單詞只能這樣用,不能有其他額外的用法。他的一生只生活在象牙塔內,只看18, 19世紀的英國文學作品,從不參看當代英語是何模樣。他寫的文章,都是採用嘩衆取寵的手法,以吸引讀者的眼球。好像在說,嗱,大學的英文都錯呀,而我卻能看出來,我的專欄是不是很值得看呀?但實情是,這些大學的英文廣告雖然寫得不算好,但你卻不能說它錯,誤導讀者。

說過很多次,懂英文的人不一定懂得如何教英文,特別是那些讀英國文學的,阿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香港懂英文的人何止十萬計,難道他們全都有資格教英文?你要教好英文,你就要懂很多文法知識,知道為什麼這句英文要這樣用。像哨牙妹這些所謂英文老師,大學一畢業便走出來公開教人,以為自己真懂英文,其實什麼也不懂,發音錯漏百出,語法知識貧乏。

現在人的心態永遠是,哦,你是港大英文系畢業的,又在香港垃圾會做過即時傳譯,那你的英文肯定好好,不如幫我們報紙寫個學英文的專欄吧。但觀乎這位馮先生,幾乎篇篇文章都教錯人,自以為自己用字很精準,不會寫港式英文。殊不知他連現今一些英文字的引伸用法都不會,自己的字彙定義相信還停留在百多年前;他批評人家的英文不知所謂,其實真正不知所謂的是他自己。很難想像,今時今日在香港公開教英文的人,諸如古大師,男神,C博士,諫官,傳譯員,亞伯,哨牙妹,他們教的英文全都錯漏百出,不堪入目。其實要教些地道正統的英語不是那麼難吧?

最後,我想再次指出我曾經說過劉家傑在其《英語一分鐘》內提到的一句很重要的說話〜就是我們要細看詞典中的例句去學好英文,可惜有留意的人相信少之又少。個人認為,看詞典例句學英文,是唯一學英文的王道。用這方法,以後你再遇到像傳譯員這類人便不會再受他們的蒙騙。而事實上,近年很多詞典都認識到英文例句對英語學習者的重要性,像OxfordCollinsRandom House等大出版商都紛紛加強了網站中英文例句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