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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each other vs. one another


這篇文章取自我在Facebook《英語指迷》不公開的群組,打算也跟其他讀者分享一下。話說最近中大施敏文博士在明報寫的新專欄,裡面提到each otherone another的分別。他說:「現今的英語世界趨勢已經很少人將each other局限用於二人身上和one another只能用於二人以上。」

我看後不禁搖頭嘆息!這是什麼新鮮事物?這些資料我在十多廿年前就已經知道,他是剛剛睡醒嗎?他是不是可以教點實用性較高,高階一點的英文資訊?另外,如果你是一個英文老師,而你卻不知道這用法,這只說明你從不看書。

然後,他的粉絲又跳出來一個亞伯,說道: 「雖然現在each otherone another已經很少人用二人或以上去區分二者,但二者卻不能互換使用,因為他很少見人用one another來說二個人之間的事。」 C博士看後回覆道:「Exactly. Not really "interchangeable".

我常說,香港的英語教育愈來愈差,很大程度上是甚少人好好利用英文字典的緣故。我可以大胆講一句,現今香港的英語教師,95%都不會教學生查字典學英文,而他們自己當然也很少查字典。但字典裡其實蘊藏了很豐富寶貴的英語資源。特別是將市面上的十多本字典集合起來,它們可以助你解決至少50-70%的英文問題,再加上互聯網大神,八成的英語問題都難不到你。至於剩下的20%,我認為屬於地道英語用法,例如That is fine by/with meThat is fine for me在意思上有何分別?對於這些用法我們只能多聽多看,慢慢「浸」出來。

回說上面的二個亞伯,我只能說他們坐井觀天,見識淺!從字典的例句中,我們可以看到大量相關的用法:
1. The two countries went to war with one another over oil prices. (CALD)
2. After a couple of years together, we realized we weren't suited to one another and decided to go our own ways. (CALD)
3. The two of them sat facing one another. (MED)
4. Liz and I have known one another for years.(LDOCE)
5. Geschke and Warnock are mirror images of one another, right down to the silver beards. (LDOCE)
6. His mum and I held one another up. (LDOCE)
7. They had barely greeted one another when Pam demanded to know what Margaret thought she was doing. (LDOCE)
8. They seem to love one another very much.(LDOCE)
9. The two countries do little trade with one another. (Cobuild)
10. The two families knew one another. Sunday Times (2017)
11. You and your daughter blaming one another just makes life worse for them. The Sun (2011)

除了以上的字典例句外,後來,我又在網上找到另外二句反駁上面二位亞伯的說法。第一句是來自電視劇FRIENDS,而第二句則是來自Youtube的籃球評論:
Chandler said: "Married couples can't keep secrets from one another!"
Karl Marlone and Charles Barkley were often compared to one another for the title of best power forward in the NBA.

我年輕的時候香港有一句說話,最適合描述上面那類亞伯:「識少少,扮代表;吾識字,扮博士」。

2019年10月8日 星期二

Travel後面應接什麼介詞,還是直接跟受詞?


話說銜頭一大籮的C博士又來獻醜,他寫了一個有關英語用法的專欄,今天開始在明報刊登。他在Facebook寫道:
The first article of my Language Awareness column published in Ming Pao today. It contains interesting linguistic brain teasers for your students (Secondary and above), and maybe even for you!
俗語說得好,落筆打三更!C博士一開始就寫錯了一個簡單的英文,有誰能看出來?答案我將在文章尾段揭曉。其實有沒有出版商/報章想請人寫專欄?我現在失業有時間啊,英語水平也比C博士好得多,足夠做他的老師有餘,也即是可以做明報這個專欄的主要對象,那些所謂老師們的師公!

C博士在專欄中問了一些問題,再給答案,其中一題如下:
Q1  Which announcement sounds better to you?
(a) Thank you for travelling by MTR.
(b) Thank you for travelling with MTR.
C博士給了以下的答案:
On top of grammatical accuracy, knowing when to say what is also important.  Hence, although 1a and 1b are both grammatically correct, given the situation in which it is said, 1b is more appropriate Q1.
你們是否同意他的說法呢?

個人認為,C博士這條問題和答案都是錯的。無疑,說用那種交通工具,我們會用preposition by,例如:
e.g.  I go to school by bus.
所以C博士的問題給了travel by MTR這選項,但他卻認為更合適的說法應是travel with MTR。介詞with這裏表達了一種可以幫助我們的工具,相信很多英語老師都會贊同這說法。不過,在現實世界中又是否真的這樣用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C博士精研所謂的Language Awareness,務求挑出港式或中式英語跟地道英語不同之處,以吸引學生。但我可以告訴大家,這範疇其實是很困難的,屬於高階英語,連學習型英文字典也沒教。像C博士這種未夠水平的人千萬別嘗試,否則很容易出洋相。

要知道這句travel + MTR應該怎樣用,我們可以看看香港地鐵。這不是說地鐵的英文好,而是因為這關乎鐵路的問題,地鐵是行家,總會比C博士這類人知多一些。上網一看,你很容易會找到這句:
Thank you for traveling on the MTR!
你立刻會想,咦,怎麼又多了一個on?是不是有點混亂?其實這個on,是指on the system(交通系統),常與動詞或名詞travel連用。看看以下在網上找到的相關例子:
e.g.  If you are travelling to multiple locations ... that allow unlimited travel on the Tube, trams, Docklands Light Railway (DLR), and London Overground services ...
e.g.  The Oyster card is a smart card that you can use to travel on London’s bus, Tube, tram, DLR, London Overground, TfL Rail, Emirates Air Line, River Bus services and National Rail services throughout London.
e.g.  Travelling on London's Metro system can be confusing for the first-timer.
美式英語方面,travel on the subway的例子在網上更是俯拾即是。另外要留意的是,在世界各地所有的地鐵系統前如subwayunderground, tubemetro等前面都要加上定冠詞the。所以C博士一句短短六個字的英文已包含了二個文法錯誤。

說起travel,我們每次坐飛機時很多時都會聽到以下這一句:
Thank you for travelling Cathay Pacific Airlines
注意,這時的travel又由一個intransitive verb變回了一個transitive verb,後面直接放了一個direct object,即航空公司,這時travel後面不需加preposition。你們可在網上找到下面的相關例句:
e.g. Thank you for travelling British Air!
e.g. Thank you for travelling United Airlines!
現實中,travelling這個字很多時會被usingchoosing所取代。

說完travel,我們現在回看文初C博士的金句。C博士的post在今天早上上載到Facebook,現在已經是晚上八時許,過了差不多十個小時,他的post有大約九十個讚好,但卻無一人指出其英文的錯誤,而且還是一個低級錯誤。是這一大班英文老師英語水平太低,還是他們習慣地,選擇性看不到呢? C博士的post的第一句英文寫道:
The first article of my Language Awareness column published in Ming Pao today.
為方便解釋,使讀者容易明白,這句英文可簡化為:
My article published in a newspaper today.
有什麼問題?問題就是,一篇文章是不會自己刊登的,它只能由別人,如報章或出版社等刊登。所以這句只能用passive voice,絶不能用active voice。如果說話的時間是在早上,應用is published;如果是在下午或晚上說,則用was published。這類錯誤,如果犯錯的是高中生,已屬fatal mistake更何况是一個大學博士!

這位博士,以他經常犯錯的水平,虧他還好意思出書教英文;還有面目去訓練英語老師。記著,一個英語老師最重要是懂得怎樣去教好英文,而不是學習一些什麼方法論。現在的所謂老師,每天不知沉醉在什麼東西之中。他們有幾多人會認真地,花點時間去增值自己?自己的水平低,又不肯虛心求教,只知盲目崇拜一些沽名釗譽的學棍,難怪今天的香港會出了一大批從不用腦的學生。

2019年9月10日 星期二

學習英文應有的治學態度

這是一篇有關研究英文和治學態度的文章,希望學英文的人能細心研讀。今年書展,C博士又和牛樽合作,出版了一本新書。這本書是談論有關發音的,前二天在名報連載了其中一篇文章,現將其中一段擇錄如下:
『要去洗手間時,香港人喜歡說去toilet。常見的讀法是把其中的-let說得像單字的let,即/let/。這符合粤語的音韻體系,但說英語時也說*TOI + let,便不夠地道了。
英文單字中以-et結尾,並且是非重讀(unstressed)時,-et要讀作/ɪt/。由此可見toilet的正確讀音是/ˈtɔɪlɪt/。把-et結尾的字中-et部份通通誤讀成*/et/的現象頗為常見,想想身邊的人怎樣讀下列各字的尾音節。
asset, bucket, cricket, Janet, market, planet, pocket, supermarket, ticket
C博士之後在其FB又補充說:
BTW, "asset" has 2 pronunciations.  It's OK to pronounce the second syllable as/-et/.  But not all the others, as far as RP is concerned.*
*註:這句英文其實是有問題的,你能看出來嗎?

在中、港、台三地,我不知道大陸和台灣的學生看了上文之後會怎樣想,但我卻十分肯定香港的老師和學生看了會說:「原來是這樣,又學了一樣有用的知識,這個教授真好,我要將他教的東西廣傳開去。」香港人的習性就是名牌講什麼,他們也會照單全收,絶不思考,絶不查證,所以才有今天的亂像。

但若然我告訴你,這位博士上面所說的絶大部份都是錯的,你會有些什麼反應呢?我可以想像一般香港人的反應是對我的說法嗤之以鼻。他們會說你以為自己是什麼東西,你這是不抵得別人,在中傷這位博士。當然,若果批評的人是劉家傑,情況又另作別論。沒辦法,誰叫你沒名氣!

那我現在慢慢分析給你聽,然後你再下結論也不遲。首先,有誰知道C博士是用那本字典的?我可以告訴你,我知!我不用屈指一算,也不用請私家偵探,我只看上面他的引文,我就可以推斷出C博士是用朗文字典的,而且他用的一定是LDOCE6或現在的網上版。另外,他下筆時也沒有查過asset的發音,他是全憑自己臆想出來的。

一個一個的說吧,先說最簡單的asset。其實C博士上面所列舉的一大堆字,並不是全都一樣的。我手頭上沒有JC WellsPronunciation Dictionary,所以我的說法主要是依據六大學習型字典。就asset這字,所有字典都只給一個發音,就是/ˈæset/。但C博士竟然說有二個發音,他不會以為asset可以讀成 /ˈæsɪt/   吧?

跟著我們來看看toilet這字。為什麼我知道C博士是用LDOCE6,而且完全沒有看過其它字典?原因很簡單,因為在六大學習型字典中,只有朗文是給了/ˈtɔɪlɪt/這個發音,而其它五本字典的發音都是/ˈtɔɪlət/。不過,有一點我相信連C博士自己都不知道,原來在LDOCE3 -5版中,toilet這個字是/ˈtɔɪlɪt//ˈtɔɪlət/二個發音都可以接受的。只是不知因何原因,到了第六版時第二個注音被删去了。這改動我相信跟其Pronunciation EditorDinah Jackson無關。因為在籌備第六版時,LDOCE的編輯團隊已經解散,相信這是由新的一、二個lexicographers接手的結果。

跟著我們來看看其它相關的字如ticketmarket等又怎樣。無疑,如果你看五大英國學習型字典,它們的確是給予 /ˈtɪkɪt//ˈmɑːkɪt/這些發音。這時,很多香港學生,甚或是香港人,都會認為其實C博士也不能算錯,我們不能太過苛求。但大猩猩不是香港的學生,不是你說是便是的人。我再看美式字典MWALD,它給了這個發音 /ˈmɑːrkət/這跟英式字典又有所不同。

而更重要的是以現今的科技,我們其實是可以上網聽字典是如何發音的。照道理,雖然-ket這個語尾是一個unstressed syllable,但如果發音真的是/kɪt/話,我們應該仍是可以清楚分辨到的。然而,在我聽了所有的字典發音數次之後,我感覺它們不是在說/kɪt//ket/他們是在說介乎二者之間的/kət/由於英文通常都讀得很快很輕,很多時你根本是無從分辨的。下面的連結是來自Cobuild的,你可以清楚聽到該女仕的發音是/kət/甚或是更像/ket/
其實這時,我已肯定C博士的說法並不正確,但為了求真和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又特意寫了一個電郵給我英國的學者朋友,問問他的看法和當地真實的用法是怎樣的。

我的朋友回了一封很長的電郵給我,大意是這樣的:
「很有趣你提到bucket這個字,這令我想起每次在倫敦坐地鐵時聽到錄音說ticket hall level,我都會笑了出來。/kɪt/這發音不能算錯,但這是很舊式的發音,像英女皇1950s時的發音,也稱作Advanced RP,屬於當時上流社會的英式發音。 John Wells的發音字典另外也給了/kət/這個variant,較流行於蘇格蘭和美國。其實現今語音學的44phonemes很多時並不能充份地告訴你應如何發音,特別是當某些字母走在一起時,產生了變音,這時單看音標便容易被誤導了。這些unstressed second vowel在這時候便會產生一種新的特質,音調便很近乎schwa音。由於字典的編纂者也認為現今很多英語學習者未必能看得明phonetic transcription,所以從電腦的語音系統聽真人發聲在某程度上也可彌補這不足。
* 註:一個很好的變音例子便是s + t ---> s + d,例如student發音像sdudentstorysdory。別少看這個,在這方面,連劉家傑都錯了,所以當他讀st-這類字時便顯得怪怪的。

我來解釋一下英國專家的說法。在英國,/ɪt/這個發音屬於舊式的RP,只有七、八十歲的老人家才會這樣說,現在一般的英國人都會說/ət/。這情況就好像之前我說過的subject這字,儘管一些字典的音標仍是 /ˈsʌbdʒɪkt/,但很多英國人已將這字讀成/ˈsʌbdʒekt/。語言是在不斷轉變的,昨天還在用的英文,今天可能已被淘汰。例如,Monday這字在以往是可以讀成/ˈmʌndi/,但今天已較少聽到,雖然OALD仍可找到它的蹤影,而劉家傑在《英語一分鐘》也提過這情況。

C博士這篇文章若果放在1970s,勉強還可以接受,但放在2019年的今天,只會惹人發笑。為什麼一個教了四十年英文的博士仍會經常犯這些低級錯誤?例如native-speaking people,沒有permissible這字等等。原因其實很簡單,除了他自己本身水平低之外,其人肯定做事非常粗疏,絶少查證資料,才會常常醜態百出。我自己今天寫這篇三千字文章,不計預備的時間,單單下筆便寫了超過八小時,而且是完全沒有金錢回報的。

或者我再作一點補充吧。其實是否英式字典音標必定是/ɪt/,而美式一定是/ət/呢? 這又並不盡然,所以我們只能逐個字看。例如,上面提到toilet這個字是/ət/,但若你看Dictionary.comRandom House Unabridged Dictionary)的音標,它是/ɪt/,但真人發聲卻仍是/ət/,而且這個/ət/還讀得相當清楚,肯定不是/ɪt/。所以我們學英文應該因時際宜,不能死讀書,像C博士的水平以為任何事都可一概而論實在是不夠資格教英文。

說到這裏,我又想起一件我以前提過的事。我在港大一年級上英文導修班時,我的tutor是現今港大教育學院的一名教授。三十年過去了,人家現在是大教授,而我則是一個失業人仕。但我可以很自豪並負責任的告訴你,我的實戰英文知識絶不會比現今任何香港一間大學的英文系教授差。我記得三十年前我在上tutorial時問了這位女仕下面這條問題,當時她答不上來:
「我們看字典的音標有每個字的發音,但同時聽老外說話時他們的發音很多時又跟字典的不一樣。那我們應該以那一個為依歸呢?」
今天,若你細心閱讀我這篇文章,你當可找到答案。

最後,我想提出一個觀點跟大家分享一下。在今天的香港,有很多人出來教所謂的英語發音以吸引眼球,如蕭叔叔和C博士等人便是。問題是,他們教的發音無非是執著一些廣東話口音來大做文章。舉個例子,就拿上面提到的toilet來說說吧。由於受到廣東話語音的影響,香港人很多時都喜歡將英文字的大部份音節附以重音,例如INFORMATion便是,又例如C博士提到的TOI + LET也是。但這些其實是accent因素使然,而說英文時廣東口音特別重的人通常都是一些教育程度比較低的人,因此這類所謂發音錯誤實在沒有什麼討論價值,所以你見我從來也不就這方面發表文章。

反,一些實在值得探討的發音問題,這些人因為限於修為見識,也無從談起。例如我昨天在FB的不公開群組裏提到gross這個字,90%的香港人會將其讀成/ɡrɒs/諧音cross,但其實它的真正讀音是 /ɡrəʊs/,諧goes,不過你卻從來不會見到有人說這個。又例如,你問問香港的英文老師下面這三個字應該怎樣讀:
analyze    /ˈænəlaɪz/
analyst     /ˈænəlɪst/
analysis    /əˈnæləsɪs/
留意,第一和第二個字的第一個音節都是/æn/,而第三個字的第一個音節卻是schwa,但很多人都以為三個字的第一個音節都是一樣的。其它的如anotheroccasionnextenjoy等字以前說過就不贅了。我認為說英文有口音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如日本人和新加坡人也有其口音。情況就如你在一條大路上行走,因為某些緣故,你有時踏在邊線上,這是可原諒的。但你如果突然轉了方向,本應是向北走的,你卻突然改了向東或向西,那便要適時糾正了,這是我的教學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