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網頁瀏覽量

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教(些什麼)英文


很久沒寫網誌,現在是早上五點鐘,睡不著便寫點東西,反正星期天不用上班!想不到還沒到聖誕,Yahoo Blog便已經提早打柴,我的舊文章正式告別網友們。總結三年來,一共有超過二十三萬的瀏覽率,成績算是不錯了。Blogspot新地盤這邊人氣小很多,運作起來也不是很滿意,不知能支持多久。今天想說一些教英文方面的雜談,想到就寫,沒有什麼系統性,但希望大家看後仍有點啓發。

前幾天去買六合彩時,經過商務,在裡面買了黃錢其濓的新書。突然想到一條有趣的通識題:

為什麼香港的高官退休後都喜歡出來教英文?試舉例說說你的見解!

話明通識,當然是通通都要識,真不明白香港考試局為何老是喜歡問政治問題,唔厭嘅咩?的確,現在很多高官都出來教吓英文,例如阿伯,葉劉淑儀,余黎清萍,黃錢其濓等。當中教得最差的自然是阿伯,教得不知所謂,難為討論區有人推薦佢,唔識可唔可以唔出聲,唔好害人!

我有時真的很不明白,很多人做事只管自己好惡,懶理對別人是否有損無益,他們出來教書,行醫,從政,往往害人不淺!唔係唔俾你做,我亦都肯付錢,但係「你真係掂先至好呀!」像猩猩爸爸最近腳痛,看醫生花了幾千元,但那些什麼院士卻將他愈醫愈痛,唔係有張cert同經驗就識醫人嘅!同樣地,有些人以為自己識講和寫英文就可以教人,將一些「笑爆咀」和「唔等駛」的所謂知識傳授給大家,學了這些英文又怎會好?

回說高官教英文這問題,我覺得是因為她們就只有這東西拿得出手見人,但這些人所教的英文不一定都對,例如以下從書本中抄下來的這句:

The target readers are those who normally use Chinese but who are keen in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我們一般只說keen on,甚少用in。以作者的水平來說,這是頗低級的錯誤,不知為何會出現,可能是手民之誤吧!另外keen on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這寫法也有些語焉不詳,很想英語作為第二語言,這是什麼意思?中間是不是漏了些什麼?我會改成keen on using/learning/promoting ...,這樣才比較達意。當然,手袋黨的英文還是很好的,至少比大猩猩好很多,所以我要說的不是她們錯什麼,而是她們教什麼。

首先,她們最喜歡教的當然是英國文學,碰巧現在的高考英文課程加上文學色彩,這對她們來說自然是得其所哉,但她們有想過這些東西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用得著嗎?除了文學,另一樣她們喜歡教的東西叫idioms,對此我不敢茍同。我認為若現在還想著教學生各類colourful idioms,這人的英語教學思維還停留在一個初學者的階段。幾十年前我初學英語時也曾相當迷戀idioms,家裡有十多本這樣的書。但當我明白到idioms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有限角色時(特別是在口語方面),我便很少再去看這樣的書。我不是說學idioms沒用,但在學生有限的時間和興趣的大前提下,我們是不是應該先教一些實用和有需要的英文呢?

我認為熟悉一些基本的idioms就可以,除非你自己對這方面很有興趣,否則無須學太多,因為有時用了老外也不一定明白你想說什麼。一篇文章若有太多idioms在裡面,會顯得相當突兀。在我跟狐狸先生的電郵交流中,他是很少用idioms的,正如我們香港人說話時也不會整天將成語掛在咀邊。記著,偶一為之即可!

在市面上,又有些書喜歡從文化、科技等領域入手,從中介紹一些英文用語和用法典故,但我同樣覺得學這些用處不大,讓你知道這些用語又怎樣?你懂的只是單詞,仍然無法有效地組成一句合乎文法的句子。要學地道的英語,與其學些習語,我認為不如學片語更好。例如,收入很高的人英文是people on high incomes,看,多簡潔,連動詞也不需要。

順帶一提,黃錢其濓在其新書中還提到學英文的重要性,碰巧前幾晚我上課時那講師也強調英文好是非常有用的。我也可以說是個教英文的人,但我不會強為這個行業吹噓。早前李純恩批評香港現今樂壇的質素下降,這是事實,但很多知名的歌星竟然都出來護航,極力指責他的不是,這些人還會說句良心話嗎?以我個人的經驗和所知,英文好絕對無助你的事業發展。一個人的成就怎樣,壽夭長短,命運早定,跟英文沒有半丁點兒關係,所以那些拼命要自己幾歲大的子女學英文的家長無疑是白費心機。

我自己的失敗例子說過很多次,今天舉另一個例子。我預科時轉了去一間名校就讀,裡面高手如雲。其中我班裡有一個高大的肥仔,滿面暗瘡,喜歡欺負一些轉校生。他平時在學校裡總是拿著一本近千頁的英文小說看。他告訴我,他家住屯門,那個年代家裡的收音機接收不到中文電台,所以他以聽英文電台為主。個人認為,肥仔的當年英文修為遠在我之上。二年預科過去後,同學們各散東西,我上了港大,後來跟同學說起,肥仔去了當貨運工人,整天在貨櫃船上工作,我聽後感到一絲悲涼,覺得十分可惜,但想不到的是廿多年後我也要歩他的後塵。

回歸以來,英文在香港的重要性日益下降,現在那些經理級的人只會說些:你有些什麼strengthENS呀?我地公司有幾個teaR ladies等等!不知的還以為這些指甲搽滿七彩甲油的女人是來講棟篤笑的!最近又見到一間大學的功課題目上寫著staY your purpose,真是一時瑜亮,前後輝映!所以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像我般去學點英文,但唔學一樣得,因為你只需要「識英文」,而非「精英文」!

說回教英文,若我有機會會怎樣教呢?我比較喜歡分享自己在日常生活上遇到的各種有趣的英文問題。例如,我最近在研究口音的問題,在Youtube上聽不同的口音,看看Estuary English怎樣取代已經過時的Received Pronunciation。當中我留意到英國人對ball字的發音跟美式發音有點不一樣,不信的可自行上網上字典聽聽。由於發音的不同,在外國人快讀的時候你可能會聽到他們讀bull。我在FB將自己這個小發現分享出來,但沒有一個人理我,不過我仍給自己這帖子按了一個讚好,哈哈!另外,現今的英美發音的分別也愈來愈模糊,像adverTAIZment這種美式讀音在英國的年輕一代已經變得十分普遍。

早前商務出了一本書叫《拆解英語口語錯誤》,作者是何炳威,他提到「潑婦」的英文是brimstone。我見自己不懂這個字,便查一下字典,但不得要領。後來跟狐狸先生提起,他說沒聽過這用法。我於是想,可能brimstone真的可解作潑婦,但這肯定不是一個常見的用法,十個老外中未必有三個知道這個解釋,那為什麼還要教這些實用性不高的東西呢?腦袋還有空間去記嗎?

當然,我還喜愛跟學生分析他們的作文問題,我認為這是要英文進步的最有效的方法。總的來說,無論教什麼,我認為都應以實用為主,教師不應將自己的喜惡加之學生身上,這樣才不會浪費學生的金錢和時間。今天就說這麼多,有空再探討這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