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地盤荒廢很久,再不寫點東西,網友都快跑光了!最近「識少少、扮代表」的男神教人scone的正確讀法,他的見解大致是英式發音是sgone,而美式讀法則是scone
(rhyme with cone或tone)。就他的說法,我想引用一個反證供大家參考!這是節錄自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
There are two possible pronunciations of the word scone:
the first rhymes with gone and
the second rhymes with tone. In US
English the pronunciation rhyming with tone is
more common. In British English the two pronunciations traditiqonally have different regional and class associations,
with the first pronunciation associated with the
north of England and the northern working class, while the second is
associated with the south and the middle class.
這段文字其實出自2015年最新修訂的Fowler's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 ,這一版的修訂者是語言學家Jeremy Butterfield。上述註解跟男神所教的迴異,誰對誰錯,其實相當清楚!另外,我亦就此事求證過英國的詞典專家,他也是採用scone這個讀法的。
男神一向以一個educated
British native自居,他教的讀法自然應是middle
class English,但現在他教的讀音在英國卻是working
class所用居多,原因何在?正如Butterfield引用Wells的調查說,65%的英國人讀成sgone,大部份的工人階級都讀成sgone,反而在首都倫敦的中產人仕會讀成scone。男神明顯是以偏概全,以為多人用的必定是標準,殊不知自己忽略了方言和社會階層的因素。其實無論教任何東西都應該是向學生展示可接受的選擇,至於相信或採用那一個,應由學生自行决定!
上面的例子帶出了一個重要信息,近廿年來香港的語文和教育水平日益低落,我認為跟這類英文老師不無關係!他所教的英文基本上毫無實用價值可言。看看他的FB,你會發現幾乎全是教人名發音,他不懂別的東西了嗎?例如grammar和usage?嗯,我只能說他以前教過,但一教就錯,所以現在只教自己最熟的發音!
其實這類所謂補習名師的水平不濟是預期之內的,問題是為什麼這麼多香港人仍然像白內障般對他們趨之若鶩呢?原因很簡單,就是他們都信奉一個「真理」:有名氣便是好嘢!所以不單是一些學英文的普通人,甚至是一些大學教授,例如上篇網誌提到的那位仁兄,都以結交這類名師為樂!
完結這篇文章前我說一件往事。數年前當我失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看了我的文章後找我,問我可不可以為她的孩子補習英文,我說可以。但在言談間當她知道我本身並非一位老師時,她立刻掛了線。為此我十分感慨,感慨的不是因為自己賺不到錢,而是因為有這類香港人。很明顯,她也是抱著英語教師的英文必定好,就懂教學生的心態。香港能一歩歩地走向滅亡之路,全賴這班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