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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思考的角度


今天看蘋果日報的副刊,見有人提到日本有老師問了一個IQ:
「姐妹三人,大姐自殺後,二姐和三妹在葬禮上同時喜歡了一個來送喪的男子,二姐很想再見他,用什麼方法最好?」有學生回答:「只要她殺死三妹就可以在葬禮上再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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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女教師認為答得對。事後遭匿名揭發,事件驚動教育界. 我記得在很多年前也看過這問題, 當時很多人看後都驚詫於這變態的想法.

副刊專欄作者陳也當然乘机慨嘆現今年輕一代的殘忍冷血, 並加以評擊, 我對此卻有不同的見解; 我認為應將焦點放在二姐的方法是否有效上. 首先, 為甚麼她殺死三妹後就可以在葬禮上再見到送喪的男子呢? 該男子只能是大姐的親戚或朋友. 但既然二姐和三妹跟他也是首次見面,彼此並不認識, 那麽該男子只會是大姐的朋友,而非親戚. 若是這樣, 那當二姐殺死三妹後, 那男子會否又再出席三妹的葬禮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換著是你也不會, 大家非親非故. 所以二姐這方法其實根本不可行, 也只有「超低能」的人才會想出這樣愚蠢的方法.

我想说明的是我們看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感情用事. 答案本身就錯漏百出, 我們不去加以正視和分析, 反而大肆渲染. 這並非對待問題應有的態度. 凡事應要細心觀察和思考. 若腦袋經常放在一邊不用, 我們的思維能力只會急劇衰退.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離譜的香港英文參考書


相比起中國大陸和台灣,香港市面上的英文參考書少得多. 這些英文參考書的數量少也罷了. 最令人看不過眼的是很多這些書的作者文法水平奇差, 句語錯漏百出. 我在近幾年看到本地出版的英文參考書大多質素奇劣. 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我實在不明白這些年輕作者的英語水平如此低下, 為甚麼還要出書來遺害學子呢? 是為了賺錢, 揚名, 滿足出書心願, 還是純應出版社的約稿?

這些人有的是大學英文系畢業,現在還在網上教英文; 有些甚至是博士級的大學講師. 但他們都有一個共通的毛病,就是英文文法基礎很差, 差到一個不能接受的地步. 不管是何原因, 我認為作為一個作者, 理應要對讀者負上一定的責任. 因為很多學生們的英文根底不好, 不懂分辦那些英文的對與錯. 若常看這些書, 是很容易被誤導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其中一些「佳句」:

She can never knows the discrimination between what to do and what not to do

We should not be bounded by the shackle of tradition

Despite he is young, he has a lot of talents

There are various special facilities in that five-stars hotel

She has leaded a permanent team

Neither did he coming out of his room, none going out to work nor to eat

Most of the prisoners commited crimes before turned over a new leaf

There should be three robbers involve in the incident

一些水平不高. 一心想多看參考書學好英文的人往往不知就裡買了這類書, 但最終學到的很可能只是一些讓人看後發笑的英文.

其中一位作者寫的英文基本上我會用「亂來」來形容, 好像完書後完全沒有做校對似的. 試看看:

a film taking by my brother

ways to against fraud

cannot showed any reasonable evidence

Deal to the mismanagement

Arrange extract classes to us

For instant

Have you ever think of

Is it a bit abruptly for me

不要以為這些是「 打錯字」 因為很多錯誤都是重複出現的. 短短一本二百多頁厚的書(其中一半是報紙剪報和其翻譯) 便有超過六十處錯誤.我也只能嘆句「都無話咁甩皮甩骨!!!!

當然,除非你是英美大學的英 文系 教授, 否則個人認為犯一些不太明顯的文法錯誤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 但這些香港英文書作者所犯的往往是一些很明顯的錯誤 (fatal mistake). 還可以說甚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