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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學英文要明白的一件事


大約二星期前我寫了一篇沒公開的網誌,批評古大師說的一句英文Both you and he aren't right是錯誤的,並舉了很多例證來說明原因。但有古大師的死硬粉絲看後在我網誌留言說,LDOCE只說both + not並不常用,但沒說這是錯誤,所以大猩猩說古大師是每週一錯是誤導讀者。為免爭抝,這篇網誌後來被設定為不公開。後來我跟網友說古大師一定會再談這個問題,因為這錯誤頗為明顯,所以一定有人會寫電郵去再詢問。果不其然,古大師後來舉了四百年前英國詩人的句子為例,說明這用法存在。他並說: 「類似的句子,歷來屢見不鮮。」我認為這才是誤導,多人用就不能錯嗎?而且,我網誌談的是當代標準英語,古代的英語不在我研究範圍之內。

事實上,在英語界普遍知道這用法存在岐義(即有二個意思),而古大師竟說這句英文只解作其中一義,並且是較不普遍的那個,所以他這個錯誤是很明顯的。很多語法書也指出這說法是錯的,例如Longman Dictionary of Common Errors中,ND TurtonJB Heaton已明確地指出這樣的句子是錯的:

e.g. Both the husband and the wife aren't reliable. (X)

問題是錯的用法一樣有人用,所以字典一般會用上這樣的字眼:We do not usually say ....。由於字典是教標準英語的,這樣說可避免誤導讀者或引起不必要的爭抝。但一些不學無術的人卻死捉著usually這個字不放,字典只說不常用,那就不算是錯。古大師說「類似的句子,歷來屢見不鮮。」,那當然了,像「入不敷支」這樣的說法香港人用之不以為忤,屢見不鮮,但我們能因為常見而視之為對嗎?

我後來在一次的電郵通信中跟狐狸先生提起這件事,我沒主動問他誰對誰錯,但他卻在回覆中說了這樣的一句話:

This sentence sounds pretty wrong to me too.

上述的問題令我想到一件很多學英文的人不曾留意的情形!這情況也沒有多少本書會談及,今天就讓我披露一下。現今的英語世界中,除了一些極端的例子,如He amthey is,I don't hesitated等明顯錯誤外,很多時很難說某個用法是對還是錯。除了因為用錯的人不在少數外,語法家的見解也經常莫衷一是,例如我之前的網誌討論過很多老外喜歡說jealous at,而不是標準的jealous of。也正因為此,便有了Standard EnglishNon-standard English之分。而jealous at自然算是non-standard English,在標準英語中不算正確。《英語指迷》研究的是contemporary Standard English,任何非標準英語我都會視之為錯誤。當然在下結論前,我會先參考手頭上的字典或工具書,務求得出一個不偏頗的看法。以下我舉二個例子,闡述什麼是我認為的錯誤英文。

我早前在商務看見一本由朗文出版的英文文法練習書,裡面有這樣的一句:

The teacher is confusing. (X)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沒什麼,但我會認為這樣寫是錯的。這不是文法的錯誤,而是慣用法問題。confusing在這裏明顯不是用作present continuous tense,因為confuse是一個transitive verb,後面必需有受詞,但這句卻沒有。所以這個confusing是一個present participle,作形容詞用,但這樣問題就來了。confusing作現在分詞時通常是用來形容物事,如confusing instructions/question/message,很少用來形容人;外國人只會說a confused teacher,但卻絕少說a confusing teacher。當然我不排除世界這麼大,說英語的人這麼多,互聯網又這樣方便,你會看見有人這樣用。但這用法在標準英語中是否恰當呢,那就很難說了!

再舉一例:

The teacher tried to improve his students. (X)

這句又有什麼問題?我相信這個說法在地道英語中也是很少見的,因為improve這動詞通常是用來說改善一個情況或事物,很少用在人身上,特別是那個人不是自己。我們可以說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improve myself等,但卻很少有英美人仕會說improve other people,這完全是中式英文,將中文直接翻過來當英文用。

在英文中,要判斷一個說法是否標準,其中一個辦法是看其是否常用。現今的學習型字典最大特色就是只列常見的用法。但話說回來,一個用法縱使常用,卻不一定標準,因為以訛傳訛的事常有發生,而不學無術的市井之徒也大有人在。關於常用與否的問題,我們現在來看一個有趣的例子。早前有網友寫了一篇關於《英語一分鐘》的網誌,認為是質素非常高的教育節目。我個人也同意這是一個十分實用的節目,並強烈推薦列這節目為初中英文必修教材。

我前天在看《英語一分鐘》時,看到劉家傑在介紹comprise這個字的用法。他提到這個字是一個transitive verb,後面必需直接跟受詞,不能說be comprised of sth。《英語一分鐘》這節目是十八年前的產物,他說這用法在日後也許會被視為正確,但在九十年代初卻仍不是。那現在的觀點又怎樣呢?有趣的事情來了!我翻查近廿年出版的大部份慣用法詞典,發現直到最近,所有這類詞典仍然堅持be comprised of sth這用法是錯誤的,無一例外!但奇怪的是,市面上的六大學習型字典卻一致收錄這用法,而且不帶任何警告。讀了英文幾十年,我還是首次看到這樣奇趣的情況。

在語言學上,有不同的學術觀點是很平常的事,但像今次這樣的二個陣營如此一致,而又二極化的現象卻極為罕見。特別是詞典專家通常都會尊重語法專家的見解,後者說不能接受的,前者一般都會遵從,而這二類專家很多時又是重叠的。但現在我們看見的情況卻是詞典專家一致地懶理語法專家的見解,究竟原因何在呢?為此,我寫了個電郵給狐狸先生,說be comprised of sth這用法可能很普遍,但若加上一個grammatical note提醒一下讀者之前提到的語法問題會不會好一些?狐狸先生不置可否,只說這「錯誤用法」在英國很普遍,情況等同於用literally這個字去強調一件事情(這用法也是被認為是不正確的)。

美國權威的慣用法詞典American Heritage Guide to Contemporary Usage and Style會定期做一些慣用法調查。根據這本書在2005年時的說法,大約65%的專業英文人仕覺得這用法可以接受。我認為這用法在未來廿年間將會有更多學者接受,最終被確認為正確的語法*。再舉一例,絕大多數人都知道在英文中every day是一個adverbial,不能寫作everyday。然而,很多教育程度不錯的美國人或一些學美式英文的中國/台灣人卻經常將其寫作everyday。我甚至見過BBC的記者在報上將原本應作狀語的every day寫成everyday。所以,再過一、二十年,這個現在廣泛被視為錯誤的用法會否也被當為正確也未可料。隨著時間的遷移,一些用法逐漸為英美人仕所摒棄,如both + not;另一些則廣為用家所接受,如be comprised of sth。我們作為一個英語學習者要掌握每個正確用法,不能單看有沒有人用便隨便下定論該用法是否正確,更重要的是要多看書,以作求證。

* 最新的Webster's New Unabridged Dictionary (online)加了一段usage note關於comprise這字的用法,頗值一讀:

Although it has been in use since the late 18th century, sense 5b (to make up) is still attacked as wrong. There are actually two constructions involved in the disputed usage: the passive one in (is) comprised of

comprised of the parts.>

and the active one that is most easily spotted when a plural noun is the subject of comprise

comprise the whole.>.

The active construction dates to the late 18th century and is less likely to attract criticism. It is the newer passive construction (which dates only to the late 19th century) that is commonly cited as an error. Both constructions are nonetheless established.

You should be aware, however, that if you use sense 5b you may be subject to criticism for doing so, and you may want to choose a safer synonym such as compose or make up.

劉家傑是香港罕有的英語奇材,學識淵博,我最欣賞他在節目中每每斬釘截鐵地說某個用法是錯、算錯或錯得很離譜等,讓觀眾有所依從,他嚴謹的治學態度令人折服。但近年在網上卻有些年輕人喜歡將新冒起的蕭Sir和劉家傑二人的英文造詣比較一番。個人覺得蕭Sir根本遠還沒到可以跟人比較的級數。古大師的英文解說雖然時有失手,但他的文法根底總算還可以。蕭Sir教的東西則完全不敢恭維,只是網上「識貨」的人太多,無話可說。劉家傑做電視新聞的英文主播時,他還沒出世呢!

說起蕭Sir,我也發現一個誤導讀者的例子。我上星期在Youtube無意中看見蕭Sir教人發音的舊片。他說:那些以tern/tan/ten作尾的字應該讀作/tn/,若讀成/tən/是不標準的。我一聽心裏就想:「唔係呀化?你唔好識少少,扮代表喎!」無疑,/tn/這讀法確是較普遍,但我們不能因此便說讀/tən/是錯的。基本上,二個讀法都屬於RP,並都收錄在字典上。

今天不以說教的結論結束本文,就此收筆!

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我的六大學習型字典排名


今次的簡介絕無廣告成份,純粹是我近年的用後感!閒話休提,以下是大猩猩對市面上六本主要高階學習型字典的排名。這排名是以該字典(包括光碟)的內容詳實程度為依歸,即論其收詞,解釋,片語,例句,句型資料多寡。

1. Longman

這肯定是目前市面上最好的英英字典,原因是其內容在衆多字典中是最為豐富的*。它不單收詞多,而且也有清楚的句型解釋,這對學習寫作的人來說是很重要的。在衆多學習型字典中,它的收詞可能不比牛津多,但它收錄的句型用法之多,卻是衆字典之冠。它的光碟有一特色,就是收錄了Longman Language Activator這本書和一些culture references,所以光碟的內容又比紙本詞典多了超過一倍。另外,我認為它光碟裡的真人發音是衆多字典中最響亮和清晰的。LDOCE的缺點是偶有些小錯漏,但應該都能在第六版改正過來,因為我近月已告訴狐狸先生我最近留意到的一些問題。

* 舉一個例子,今天有人問古大師說看報時見到這句:The bill passed by a comfortable margin,他問句中的passed為什麼不是用被動語態?古大師只簡單答了passtransitive verb intransitive verb都可以,但我認為這答案並不完整。其實報上這句的靈感很有可能是取材自LDOCEcomfortable條目裡的例句:

e.g. The bill should pass in the House by a comfortable margin. (LDOCE)

LDOCEpass條目中(sense 9),pass有二個解釋。第一個解釋是某些團體通過某些建議或法律,是及物動詞,可用於被動語態中。而第二個解釋則主要是美式用法,它的意思是正式通過某些建議/法律或某些建議/法律受某些團體所接納:

e.g. The bill failed to pass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LDOCE)

e.g. If the bill passes, it will fundamentally affects people's employment rights. (MED)

留意上面兩個例句,pass後面不一定要有object(其受詞是通過這些法律的團體),所以上面解釋一和解釋二的用法稍有不同。這個解釋二在其他三本英式學習型字典並無收錄,讀者現在明白為什麼LDOCE是目前市面上最好的字典了嗎?

2. Oxford

我常說若你已有一本LDOCE,但想添購多一本字典,我會推薦的是OALD而非MED。原因何在?除了因為OALD是內容第二最詳盡的字典外,這本字典看英語的角度跟LDOCE頗不一樣,是取second opinion的好地方。這全因它有自己本身的editorial team,並不像其他幾本字典一樣編纂人員大多由freelance lexicographers組成。很多時你會發現一些內容是它有而LDOCE沒有的;它的收詞比LDOCE還要多,如self-study便只有OALDMED有,而諺語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也是只有OALDCALD有收錄, 而且牛津個別單詞的解釋比Longman更到位。除了收詞較多之外,牛津在個別單詞的標示上,如某個單詞究竟是uncountable noun,還是singular noun;是transitive verb還是intransitive verb,都比朗文做得更精確。所以這二本字典雖然在排名上有所分別,但在實質內容上的差距應該很少。我近年寫了很多建議給朗文,也提出了不少應該修正的地方,但這些建議最後會否被採納,還要待2015年才有分曉!另外,像LDOCE一樣,OALD的光碟也載有很多culture referencesexamples bank。另外,OALD還有一個易為人忽略的特點,那就是它對語言的包容度為衆字典之冠。例如CALD3認為不可說seek for sth,但OALD8仍有收錄seek for sth這說法,並註明這是英式用法。

3. Merriam Mebster

我將這本新字典排名第三,是因為它有頗多的例句和句型解釋,讀者可從中知道一些單詞或片語的運用方法,這是我認為一本字典最重要的地方。韋氏這本學習型字典的收詞也算頗為豐富,比MED2還要好。不過,這本字典的編排跟一般的英式字典稍為不同,它沒有什麼transitive/intransitive verb之分,取而代之的是[+ obj/No obj/+ on] ,然後附以例句說明,初用者可能會有點不習慣。MWALD的一個小問題是沒有光碟,只有一個downloadable version或網上版,但這些對該字典的實用程度影響不大。期待它的第二版有大幅的進歩。

4. Macmillan

之前的網誌提到MED已决定不會出版第三版印刷版,將來只有網上版。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錯誤的决定,至少在目前來說如是。我之前沒介紹過這本字典,在這裏可以稍稍說一下。我認為這是本具野心之作,它2002年出版時曾經驚為天人,比當年的Cobuild更好。主要的原因是此字典的第一版單是editorial team便已接近七十人,是CALD1的五倍有多,它滙集了很多享負盛名的字典專家來編寫一本全新的字典。

我經常有一個想法,就是MED像一個「名門大派」的弟子,其基本功練得相當好,要有的東西它都有。問題是它缺一個「博」字,它的內容不夠淵博深入,渉獵不夠廣。很多單詞只有解釋,沒有例句闡述,句式用法也不夠全面,這是它的致命傷!所以我覺得這本字典首要應該做的是加強例句和句型的內容,而非像目前網上版般著重新詞的收錄。

MED的另一不足之處是可能它的策劃人Michael RundellStephen Bullon以前都在Longman工作過,所以MED便難免有極重的LDOCE影子。很多時LDOCE有的東西,它也有(如上述例子);LDOCE沒有的,它當然沒有;LDOCE錯的,MED也跟著一起錯,例如thorough這字的美式音標。我感覺在內容方面,MED30-40%LDOCE是重覆的,而看了後者基本上不用看前者,這也是我將它排名較低的緣故。在光碟方面,我覺得MEDCALD還不如,可說十分簡單,並無任何附加資訊。但值得一提的是MED2載有一些由比利時學者所寫有關文法的study pages,裡面附有大量例句和錯誤用法解說,參考價值非常高,絕對值得留意。將來的網上版當然沒有這樣的好東西。

5. Cambridge

我在之前的網誌說過CALD算不上一本十分出色的字典,但看到劍橋近年的積極舉動,我對CALD4(應該在未來一、二年內出版)還是有一定期望的。這本字典的優點是例句較MED為多,而其光碟上又再有些extra examples。另外,它用粗字體標示的常用句式或片語也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在光碟方面,它的附加資訊也比MED為強,如它的smart thesaurus便相當不錯。另外,它在光碟裡的Collocations Box內容也比印刷版的要豐富。這本字典最大的不足之處是收詞不足,很多簡單的單詞竟然沒有收錄下來,如Chinese便是,這可能是第一版的編輯不夠嚴謹之故,希望能在第四版有所改善。CALD3的兩位正副主編早前均已離開了Cambridge,期望它在第四版換上新的領導人後,該字典有長足的改善,到時有機會再跳升一級,凌駕於MED之上。

6. Cobuild

老實說,我很少用這本字典,我現在電腦上用的的應該是等同第四版的Resource Pack,裡面除了字典外,還有grammarusagewordbank;如果沒有這些東西,我相信會更加少用它。不用的原因以前已說過,收詞偏少,笨拙的解詞方法,很多用法都沒有收錄,版面編排失當,將所有不同parts of speech的字推在同一個條目下。我有時真的很懷疑,二十年來Cobuild進步過什麼?我曾經試過安裝Cobuild6的光碟不果,聽說竟需時一個鐘頭。這樣的質素怎不能讓人搖頭嘆息?當你查一本字典而經常都不得要領時,人們最常見的反應就是放棄了它。

結論:我認為一個學英文的人最少要有一到二本字典在手備用,而一個英文老師或編輯更要有至少四本字典,否則將不足以應付現今的英語需求,而可能會聽到像我預科時一個同學向老師所說的一句話:「咁唔識妳唔好嚟教吖!」可惜的是,現今不單是學生,連老師也不重視字典的使用,這也是我認為為什麼現在英文老師的英文愈來愈差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