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網頁瀏覽量

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我自學英文的經過(第一集)


這篇網誌是為一直支持大猩猩的網友而寫的!

上回說到,在很多年前的森林中有隻異想天開的小猩猩希望用自修的方法來改善自己差勁的英語水平,但究竟應該如何開展呢?當時無知的我想了很久,認為既然是自修,那便當然是自己去買書來看,而由於自己的文法根底奇差,所以首先要買的便應該是文法書。坐言起行,那就到書店看看吧!由於事隔太久,我已不記得去的是那間書店,只知當時像商務或三聯的這類連鎖書店還沒流行,於是我到了一間甚麼書都有的那種小書店進去看。

左看右看,最後買了一本叫什麼《最新英文文法大全》之類的書,我還記得封面好像是綠色的,三、四百頁,作者應該是許清梯,好像是本譯著,這本書現在偶爾在香港還可以見到。在那年代台灣的英文參考書還不是很普遍,自修語文的人都只有靠這類書,而且種類還挺多的。我買這本書的原因很簡單,只有四個字,相信你們也能猜到,就是「最新」和「大全」,我膚淺吖嘛!回家後便開始慢慢看,看了幾個chapters之後,明d唔明d,最大的收獲就是知道原來a, an, the的中文學名叫冠詞。幸好這本書的術語還不算太多(相對來說,大陸的文法書充斥著各類中譯文法術語,如謂語、定語、補語、表語、狀語等,實在有「趕客」之嫌),但對於一個初學者來說,還是不易消化的。

看了一段時間後,我又在想既然自己學的是英文,干嗎我不去直接找本用英文寫的文法書來看?於是我又走去看有那些用英文寫的文法書。也不記得是否在旺角漢榮書店了,我買了自己的第一本英文文法書 A Practical English Grammar by Thomson & Martinet,是該書的第三版,當時還沒有第四版。從此我也走上了買各類專門學術書藉的不歸路,我家現在基本上是一個小型圖書館!

當時這本書是由ELBS(The English Language Book Society)代理的,這出版社專門代理出版各類平價書藉,一本書才賣十多元,稱為low-priced edition,相信老一輩的人仕都應該讀過它出版的書。ELBS代理的也不限於英語學習,但大部份都是學生用書。我買了這本書回家後便將舊的那本打入冷宮,只看這本。我發覺用英文寫的文法書並不比用中文寫的難看,所以我常說閱讀理解成績好並不代表你的英文過關,因為要看明白一段英文的大意並不是想像中那麼難。

由於該書並不難讀,所以我雖然不是全部明白仍繞有興緻地追看下去。記得有一次,我上數學堂,因為我是讀文科的,對數學興趣不大,所以將文法書放在枱下偷看。突然聽見數學老師大喝一聲:「你在做什麼呀?」當堂嚇我一跳,我指指自己的鼻子,問你在說我嗎?數學老師走過來說,不是說你,原來他是說我旁邊的二個同學不留心聽書,然後我聽到老師訓斥二人,當中竟還夾雜了一句:「你二人怎麼不學學小猩猩同學般留心上課?」我當堂無言!

另外,我又從ELBS書的內頁當中發現了它所代理的一些其他英文學習書,當中不乏一些經典之作,只是現今知道這些的人已經很少了。舉幾本我買過的吧:

AS HornbyGuide to Patterns and Usage in English

JB Heaton & JP StocksOverseas Students Companion to English Studies

Frederick T. Wood Current English Usage(這個我在之前的網誌已引用過)

後來我知道FT Wood還有另外幾部作品如:
English Prepositional Idioms*
English Verbal Idioms

English Colloquial Idioms
我又去買了來看,這些書我現在都還保存在家裏。

* 前幾天古德明在報紙上解釋at a/the farm的用法,其內容就是出自這本書。

這樣我很快就將A Practical English Grammar看了一大半,雖然還不是完全明白,但當中很多以前沒留意的文法知識現在都懂了,例如非修飾名詞的形容詞前面要有verb to be,而動詞前面若有verb to be那就是被動式,所以I am come from Hong Kong是錯的。此時,我又發現市面上出版了另一本新的文法書叫Practical English Usage,作者是Michael Swan,它的特色是以英文字母順序來編排內容,跟Practical Grammar的傳統一個個章節有所不同,我可以按自己的喜好來尋找資料,我發覺這本書比Practical Grammar更容易上手,於是又轉為專攻這本書。

但是過了不久,我貪新忘舊的本性又來了,想找些新的東西看。那時市面上已有些香港人寫的英文參考書是專為中學會考而設的,它們的形式多是一半練習,然後附以答案和解釋。大猩猩買了一本這樣的書回家後,在想究竟要不要做練習?但作為全森林裡最懶的動物,實在不想跟這些沒完沒了的練習打交道,所以最後我的選擇當然是不做啦,啋佢都傻!取而代之我只看書後的答案和解釋,既快捷又簡單,符合大猩猩的性格,hehe

我當時的想法是,既然自己已看了那麼多grammar,而世界上好像還有一種東西叫usage噃,於是我又想了個折衷的辦法,就是只看書後的解釋,去加強自己對usage的認識。這樣我又學了很多常見的基本語法常識,例如as follows一定有sthe following一定無s;只有last but not least,但沒有last but not the leastbe used to doing sth是習慣做某事,但sb used to do sth則指以前常做某事,一個用ing-form,一個用infinitivelook forward to後面的動詞一定是ing-form等等。我後來陸續買了很多這類書來看,而自己對English Grammarusage的認識也與日俱增。

除了看書,自修英文當然要有本英文字典在身邊喇,而當時市面上最流行的自然是幾乎壟斷了整個市場的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第三版)。但是大猩猩是個「包拗頸」的人,你多人用咩,我偏唔用,我要學些別人不知道的。剛巧這時有本新字典面世了不久,知道的人很少,我便决定買這本來看看,它的名字叫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是該字典的初版。在我學英文的初期,還不清楚字典對學英文的重要性,只是偶爾查查一些英文字的解釋,而當然那個時候的英文字典裡面的內容也遠不及現在的豐富。

順帶一提,大猩猩有個壞習慣,就是查字典時永遠不會將解釋抄下來,一來是因為懶,二來是因為不捨得劃花書本。所以很多字我查完之後不久就忘記了,再遇這生字時唯有又再查一次。如是這般,記得就記,唔記得就算,所以一些常見的字詞因為經常翻查解釋我自然懂得它的意思,但一些不常見的生字就不甚了了。因此可以這樣說我是一個基本功不錯,但永難擠身絕頂高手之列的人。

這樣只看書,從不做文法練習,間歇性地作作文,我的英文慢慢進步起來。很快二年過去了,會考來了…然後,很快,會考又放榜了。經過二年的努力,你猜我會考英文科課程乙拿了個甚麼成績回來?是個D grade,另加三個credits!花了近二年時間,看了這麼多書,只換來一個英文D grade,實在感到有點不値,因為小侄女的爸爸跟我是雙胞胎,大家同一年考會考,他沒怎樣自修過,但也勉強合格了,我的努力好像白費了。這個會考成績當然只是一般般,雖然以這個成績在現今的香港是足夠你升讀預科的,但在當年卻不一定。所以我最後作出了一個决定:重讀中五!

又二千五字,夠鐘收筆!那究竟大猩猩的英文之旅又能否有所突破,還是再遇挫折呢?請看第二集: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唔知佢講乜 – disagree with的用法


在香港公開談論英文的人中,古德明是我認為少數英文根底較好的人;他比起那些什麼阿伯,才子,乜Sir之流,好了不知多少倍,當然亦遠勝我這隻肥猩猩。但近年我發覺他教的英文卻有點問題,不是說他的英文不好,而是他教的東西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像今天的生果報中便出現一例如下:

問:查牛津、朗文詞典,都有 disagree about/on/over的用法,但我跟英國、加拿大朋友通信,他們都說 disagree over the idea(不同意這主意)應改為 disagree with the idea。難道詞典都不正確?
答: Disagree with是「和……不同」、「和某人見解不同」或「不同意某個主意、說法」,例如:(1 His story of the robbery disagrees with those of the other eyewitnesses(他對劫案的描述,和其他目擊證人不同)。(2 I disagree with him/with his idea(我不同意他那個主意)。
Disagree about/on/over
不是「不同意某些事或某人的意見、說法等」,而是「就某些事和某某有不同意見或說法」,例如:(1 They disagree over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在意外事故起因的問題上,他們意見不同)。(2 He disagreed with his wife over their daughter's education(在女兒的教育問題上,他和妻子意見不同)。

我不懷疑古德明是否懂得disagree with的意思,但看了以上的解釋,有誰明白disagree with的真正用法?而甚麼時候我們應該用with,又甚麼時候應該用onabout呢?古德明認為disagree with的意思是「和某人見解不同」,而disagree about/on/over則解作「就某些事和某某有不同意見或說法」。他覺得

「不同意某些事或某人的意見、說法等」「就某些事和某某有不同意見或說法」

看了以上是這位名家的解釋,大家是不是有點傻眼,都在問:他知不知自己在說什麼呀?「和某某」等同於英文的with sb,不一定要顯示出來,那「不同意某個主意、說法」「就某些事有不同意見或說法」究竟有什麼不同呢?

請恕大猩猩眼拙和魯鈍,但我橫看掂看都看不出這二句說話有些什麼大分別;我認為他只是從不同角度去看同一件事而已。古德明是中英雙語高手,但寫出這樣的解釋卻實在令人有點失望。試問有那個學英文的人看了這種解釋後會懂得如何正確地運用disagree with這句式?

其實報紙上提問的那位讀者問了一條非常好的問題,但答題的人卻答得一團糟。現在由我這個藉藉無聞的肥猩猩用我自己的說話來解釋一下disagree with的用法。我在之前句子分析的網誌中已說過agree with的用法,其實disagree with是差不多的。簡言之,disagree with可用於下列幾種情況下:

1) 不同意某人 disagree with sb

2) 水土不服

3) 不贊同某種做法(approve of的反義詞)

e.g. Most people strongly disagree with any cruelty to animals. (MED, p.415)

4) 不同意某種言論,決定或建議*

e.g. I respect the president but disagree with his decision. (Cobuild, p. 434)

e.g. I disagree with the theory that people are naturally lazy. (Times-Chambers Essential English Dictionary, p. 258)

e.g. I profoundly/strongly disagree with the decision that has been made (CALD, p. 397)

e.g. Some people disagree with his argument. (OALD, p. 428)

e.g. Barr strongly disagreed with Kronfelds statement. (LDOCE, p. 477)

e.g. He strongly disagreed with what Anne had said. (MED, p. 415)

* Cobuild認為「反對一些建議或行動」這主要是英式用法,所以在美國方面disagree with一般是說不同意某些言論或觀點。


從以上第四點的例句中,我們可以知道disagree with主要是用來表達說話者認為某些言論或決定是不正確的untrue, wrong, incorrect或不能接受的。留意第三點和第四點的分別有時並不是那麼明顯,但因為二個意思都是用with,所以這分別並不是十分重要。

disagree withdisagree on/about/over sth的分別究竟在那裏呢?其實, disagree on/about/over sth主要是說對某些事有不同的看法(即看法有分歧或不一致),但可能只是程度上或選擇的不同,說話者並不認為這件事是錯或不能接受的。大家可以看看下面這些例句對照一下:

e.g. Most scientists agree there is a risk, but disagree over the exact amount of risk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 p. 236)

e.g. He disagreed with his parents on most things. (OALD, p. 428)

e.g. Experts disagree on how much the program will cost. (LDOCE, p. 477)

e.g. We disagree about which method to use. (Times-Chambers Essential English Dictionary, p. 258)

e.g. I disagree with her on most political issues. (Times-Chambers Essential English Dictionary, p. 258)

e.g. Scholars disagree about the meaning of the poem. (LDOCE, p. 477)

e.g. We disagree on the best way to raise money. (Merriam-Webster, p. 470)

e.g. Dole and Evans disagree on many aspects of the new policy. (MED, p. 415)

Webster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Unabridged 也有這樣的解說:

a : to differ in opinion : hold discordant views <disagreeing on virtually every topic>

b : to refuse to agree : <by an overwhelming vote the Senate disagreed with the House motion>

根據以上的解釋,我們便能明白為什麼老外會說disagree with the idea,而不是disagree on/about the idea。因為前者的意思是覺得這主意不好,不能接受。相對來說,因為idea只有一個,沒有程度上或細節上的分別,所以你若寫disagree on/about the idea便會予人很怪的感覺。留意老外寫英文不會考慮到以上各點,他們習慣了這些慣用法,這就是學習母語和外語的不同之處。


我常說的自學英文就是這樣從例句中自行推出字詞的真正含義。現在的英語詞典已經非常詳備,但由於文化的差異,有很多字詞的用法在字典中是不會很明確地寫出來的。因為英文是他們的母語關係,外國的lexicographers很多時會誤以為這些是不言而喩的,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我以前解釋過有關suffersuffer from的分別。又由於英英字典本身的解釋有限,替英漢字典做翻譯的人自然也得過且過,不求甚解的去進行翻譯,最後引致很多詞彙的翻譯並不準確,如在上二期網誌中我提過有關贊同和贊成的細微分別。可惜的是現在大學的英文學者仍鍾情於一些實用性偏低的文法理論研究(我上星期就中伏買了一本這樣的文法書),而不是加強字詞句式意思的闡述,這對應用語言學的發展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英文教授的英文


這個世界近年變得愈來愈「趣緻」!例如相信很多人都有過以下的經驗,你去私家醫生處看傷風感冒這些小毛病,經過一、二次,花了好幾百元之後病況仍未有好轉,但很奇怪你從來沒有想過會去投訴他,好像覺得醫不好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而你會做的極其量也只是下次不再「幫襯」他們。同樣地,現在很多大學英文系教授或講師寫的英文竟然是錯的(我強調,是英文系,不是中文系,也不是數學系),而且不是一個半個錯誤,那到底是那裏出了問題?試問這樣我們如何能期望這些所謂學者去教好下一代人的英文呢?想呀想,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既然寫錯英文的人可以去大學當英文教授,那寫對英文的人可以做什麼?我的建議是這類人的收場應該是在街邊寫英漢對照的粉筆大字,而大猩猩現在正努力朝這個偉大的目標進發。

我在之前的網誌中說過香港某大學英文系的課程簡介的英文錯誤,今天我們又學粘冰冰般跳出香港,去看看台北的一間大學英文系的課程簡介裡有那些文法錯誤。這些課程簡介當然是出自相關教授的手筆,我們現在先看看下面這句出了什麼問題:

This course aims to familiarize students with the basic concepts of linguistics, the study of language. It introduces to students the fundamental concepts and methods of modern linguistics.

首先,這段簡介的第一句末段出現了一個同位語the study of language,它是用來闡釋前面linguistics這個字的,但linguistics在一個英文系的課程簡介中不是什麼艱深的用語,根本無需這個appositive的輔助。另外,大家應留意第二句It introduces to students the fundamental concepts and methods of modern linguistics。我們一般只會說introduce sth to sbintroduce sb to sth,但這句的句式則是introduce to sb sth,我認為這不算是好英文,大家切勿仿傚。

The course is conducted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but English is used most of the time to give students maximum exposure of the language.

這間大學的英文系教授對介系詞的掌握非常差,大部份的錯誤都出在這方面。名詞exposure後面跟不同的介系詞有不同的意思。exposure後面當然如句中一樣可跟of,但這句式的含義卻是「帶出一些不好事實的真相」(LDOCE sense 2; MED sense2)。相對來說,上述課程簡介這句其實是說要帶給學生「某些新事物或新知識的體驗」,所以正確的介系詞應是toLDOCE sense 4; MED sense 6),而不是of。其實這些語法常識並不是什麼艱深的知識,我們只要多閱讀就能留意到。

The learner will be able to improve four language skills by discussing authentic news texts highlight a wide variety of regional and global issues grouped into different themes.

跟著這句是做句子分析的好材料,因為它根本可以說是不知所謂,大家不妨先看一遍。我們要留意authentic news texts highlight a wide variety of regional and global issues這部份。大家認為在這裏highlight這個字的是屬於什麼part of speechHighlight這個字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動詞,而在這裏看來較像一個動詞。但若是這樣,問題就來了,by discussing後面應該是一個受詞,它可以是nounnoun phrasenoun clause(例如以question word開頭的clause)。不過現在的情況則是在noun phrase - authentic news texts緊接出現了一個動詞highlight,所以discussing的後面變成了一個clause,而不是noun (clause),這是不合文法的。


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在動詞highlight的前面加上一個relative pronoun – which。那discussing之後的便是一個noun phrase - authentic news texts,而加上which之後,which highlight a wide variety of regional and global issues grouped into different themes便成了一個defining relative clause,界定那類news texts。留意grouped是一個participle,是用來修飾前面的名詞issues,而grouped into different themes其實也是一個relative clause,只是當那個participle是作被動式時,前面的(that are)通常都會被省略掉。所以整句句子其實是可以分開三部份來看的:

(1) The learner will be able to improve four language skills by discussing authentic news texts

(2) (authentic news texts) which highlight a wide variety of regional and global issues

(3) (issues that are) grouped into different themes.

This course will start with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the history of the feminist movement and its influence in English literature.

這又是另一個介系詞錯誤。名詞introduction後面一般不會跟on,作者犯這個錯誤應該是因為通常我們說某個學科或範疇時,都會用onabout等介系詞,例如在researchdiscussion之後。不過,我要強調一下,用什麼介系詞,很多時要視乎前面的是什麼字;而且就算是同一個字,在不同的意思中也會用上不同的preposition。以introduction這字為例,若是解作「首次引進一些新事物」,那便應該用of;但當我們想表達「介紹某科目的內容」時,所用的preposition則是to。據此,上例introduction後的介系詞當然是to,而非of

這是第一個錯處,這句在末段有另一個名詞influence,作者用了介系詞in,這同樣是錯的。對某人或某事的影響,我們可用on/over來表達,例如sth have influence on/over sb/sth。而影響我們們的事,則用of,如(under) the influence of sth

The goals of this course are to help students explore and taste of the world of professional translators.

跟著這句的錯誤不知是不是因為打錯字了,蓋相同但正確句式在簡介裡的其他地方也出現過。唯一的解釋可能是撰寫不同課程簡介的人英文程度不一。看看explore and taste,很明顯二個字都是動詞,而taste作動詞時是transitive verb,後面直接跟受詞,中間是不會有preposition的。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aims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 In the first weeks, students touch upon basic concepts of interpreting.

這二句句子每句都有錯誤,第一句連我自己差點也走漏了眼。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aims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這句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這樣看,這句等同於:sth is sth does sth。看到了嗎?知道錯在那裏了嗎?這句句子同時出現了二個verbisaims,但卻只有一個主詞 –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那是一個科目。作者其實是想說: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aims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

改寫的方法很多,例如你可以寫: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and it aims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

或者寫得更好一點,像先前一樣用上一個relative pronoun – which,將句子的後半部變成一個relative clause如下: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which aims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

第三個改法是將動詞aim轉成present participle form

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 is a one-year course aiming at high-level English majors.

這些錯誤一開始看似很難發現,其實是工多藝熟,你多閱讀,多寫作,自然覺得駕輕就熟了。第二句的錯誤相當明顯,你可以說the first week(頭一個星期)或the first few weeks(最初幾個星期),我不知道作者想表達的意思是那一個,但我卻知道寫the first weeks就一定錯。另外,說basic concepts of interpreting好像有點問題。將動詞interpret加上ing,應該是說「口譯」這個過程,但句子本來想表達的卻是「口譯」這門學問。

The goals of the course are for students to use English film dialogue to improve vocabulary, speaking and listening ability, to increase understanding of American culture through film, and finally to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and appreciation to the films.

最後一句又是介系詞錯誤。名詞appreciation無論作何解釋,後面的preposition應是of,而不是to。另外,在understanding 前面應該要加上一個定冠詞the

我們現在說的介系詞並不是那些將二件事物連在一起的介系詞,例如onI put the book on the table這句中。我現在說的是在名詞,形容詞和動詞後的一些有特定意思的專用介系詞,英文叫complementation,這在我以往的網誌中亦有介紹過。只是很多人以為自己的英文已經很「醒」,看書時又漫不經心,才會犯這類錯誤。我同意這類句式比較難,並不算低級錯誤,學習時也只能靠多查字典和死記,但這些錯誤若出現在大學英文教授或講師身上,我覺得是不能原諒的。原因是我今天說的已經是一些很基本的用法,有很多較艱深的用法錯誤可能連我察覺不了。換言之,這些所謂學者所犯的英文錯誤可能遠不止此,我真想問問他們的博士學位是怎樣拿到手的。大家別以為這只是台灣大學的問題,在香港同樣的情況我最近也碰到過,若網友有興趣可留言,我會考慮另文分析。

我是否繼續這網誌視乎網友的反應。希望大家看完我的文章後能踴躍留言,你們的支持是我寫作的動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