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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從電車問題到無謂的思辨(下)


好的例子可以激/誘發一個學生的思考能力,而一般大學教授都善於用例子來闡述其學術思想,他們可以信手掂來很多生動活潑的例子。但這位教授最大的敗筆就是舉了一些超爛的例子,而且不是一個,是連環四個。上述四個所謂的例子中無一例外地犯了邏輯上的錯誤。這雖然只是一個引子,但若一開始的例子或假設便已錯漏百出,你如何能推論下去?就正如你寫一篇博士論文,在開首的例子中便犯了嚴重的錯誤,落筆打三更,你會給你的論文導師一個甚麼樣的印象?

這些假設無視一些現實生活中的重點存在,將太多的巧合放在一起,欠缺說服力,並一味停留在一些不知所謂的選擇中,完全沒有討論的價值。就像在例子二和四中,為什麼那教授老是想著要殺人?怎麼不想想其它辦法?這就是他想要討論的正義嗎?無論被殺的人是否該死,這都是犯法的行為,這是粗淺得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但他偏要誘導學生往一個死胡同的方向不停鑽,難為那些頂級學府的尖子又會「陪他癲」喎!好了,到最後難得有一個學生能像《國王的新衣》裡的小孩般「衆人皆醉我獨醒」的提出了一個既不犯法而又可行的方法。但這位教授竟然仍堅持哲學觀點的的重要性。學生們若不知就裡,模仿他的思維方式會是相當危險的,隨時會以身試法來解決問題。

或有論者謂:「這問題有意思之處,不在於各人的選擇討論,而在於我們據之以決定的理由經不經得起考驗;我們能否讓這理由,持續的言之成理。」其實在這問題上,根本無論你作出何種抉擇(實際上只有二個答案,因為教授說其它答案會破壞他的哲學觀點),或所持的理由是甚麼,這都是說不通的,更遑論言之成理。好了就算給你知道選擇的理據又可以怎樣?每人做事都有其本身的理由,但單憑這些理由你又可以得出甚麼有價值的結論。這類學術研究對思考的啓發可說是毫無裨益的。

Michael Sandel認為在愈荒謬的情況下,人往往能從內心深處作出選擇。但是這個理論有何依據呢?人在正常的情況下所作出選擇不可以發自內心深處嗎,這又是甚麼歪理?我看這人的邏輯推論能力很有問題。我們只能說「在愈荒謬的情況下,人有可能從內心深處作出選擇」,但這不一定是絕對的,而反之亦然。所以若純因為這個原因而要用一些荒謬的例子,實在是愚不可及,因為正常的狀況畢竟比荒謬的狀況為多嘛!大教授的另一問題是他所選的例子跟他討論的題目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他的書叫《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當中的幾個案例可能跟「道德」還有那丁點兒聯繫,但我卻肯定跟「正義」扯不上半點關係。若有人堅持有的話,那我只能說我們之間對正義的理解有很大的落差吧。

他的書講關於正義的思辨,那就是去「思」索如何「辨」別甚麼才是「正義」。其實教授不在意你的選擇是什麼,他有興趣的是研究選擇背後的動機,再將它放上道德的天秤上。我在書店打書釘時看見他寫道:「若那被推下去胖子能擋下電車,而胖子能夠不死,出手推人的人應該會很開心吧。」看見這句我忍不住當堂笑了出來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想找那胖子訪問一下他的感受。雖然Michael Sandel在討論中只問學生選擇的理由,自己並沒有給予實質的答案,但其實他的討論中充斥著各種含意(implications),只是沒說出來而已。他的潛台詞是:「殺少救多」是正義之舉。這可從他書中的論述推想出來,因為被推下去的人可能並不會死,那豈不是功德無量,胖子的犧牲是値得的。

在他的思想體系中,只容許有二種選擇,而在例一和例三中,我認為絕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多一個人存活下來總比少一個好(loss minimization),所以(正義的)選擇必定是「殺一救五」。但由於資料不足(例如旁觀者和工人的關係、工人的年齡等),我相信大部份選這答案的人都只能基於這個原因,而這個「數量」的理由對他來說是正義的。但在例二和例四中,情況則有點不同,因為多了一個局外人。由於任何正常的人都會同意殺一個無辜的人是不義之舉,所以他絕口不提法律這東西,那學生們最後的答案便毫無懸念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仍然是「殺一救五」。他將這個選擇和正義畫上等號,而這也是他一直所期昐的。

簡言之,他的思路是這樣的:

1.這次的討論是關於正義的思辨

2.作者首先將現實中存在的東西去掉(錯誤的行為)

3.再將一些不切實際的東西加進去(錯上加錯)

4.而選擇被限定為只有二個。

5.在理性的情況下,其中一個選擇必為人所棄(即係無得揀)

6.那剩下的選擇必定是正義的

7.為了他所說的正義,可以漠視少數人的權利

這本書美其名是幫助讀者訓練其思考,實則是作者牽著你的鼻子朝他既定的方向走。難為一些名家還大力推薦這本書。

聽說書中還說,如果那橋上的胖子是個罪該萬死的人,你會不會推他下去擋電車?唉,這類假設實在毫無意義,你可以一直假設到天荒地老,例如那人是你父母,愛人,兒女,同學,仇人,曾XX(任填),拉登,奥巴馬,東電社長,Justin Bieber等等。一千個人可以有一千個理由,這類研討有價值嗎?我們討論問題,不能無窮無盡的假設下去,這是學習科學方法論的應有常識。像現在這位大教授的問題,在課堂上閉門討論一下,聊博一粲勉強還可以。但請千萬別將它拿到現實世界中去,例如公開講課,放在網上,甚至出書,因這有誤導大衆之嫌。其實我覺得Michael Sandel的討論基本上已超出哲學本身的範圍,它已昇華至屬於「精神病學」的範籌。對此,我這些精神健全人仕是無法理解的。

我不否定這世界有很多不合常理的事,但我們卻不能因此也用非理性的思維去考慮所面對的問題,像那教授一樣死命鑽要知道一些不是問題的問題的答案,這樣只會讓人們最終離正途愈來愈遠。其實這類不切實際的問題無異於「如何能集齊七粒龍珠,希望求神龍出來幫你實現一個願望」。我覺得像他這樣的人最應該,亦只能生活在學術界的象牙塔裡。你喜歡躲在自己虛幻的學術世界進行天馬行空式的哲學探討沒人理你,但請千萬別將這種思維傳給其他人 ,因為現在很多人都已經懶得去思考,經常是非不分。他們又很多時被名牌效應所影響, 以為權威人仕所說的話總是對的,但事實卻不然。正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不能盲目認為對方說的話必定是正確的,否則你便流於抱殘守缺,喪失創新的思維。這次事件再一次證明不是名氣大的人便一定「有料到」嘅;很多時一些市井之徒說的話可能比某些大學教授更有智慧。

有些事情你可能你要想半天才知道有沒有問題,但一些問題如上述的所謂「道德」問題或港鐵的廣告信事件,基本上是可以在半分鐘內知道事情的正誤。但為什麼那麼多人仍然犯這樣的超低級錯誤呢?我只能說這些人一般都缺乏思考,平日只懂吃喝玩樂和追看婆媽電視劇或娛樂圈的八卦新聞。一遇事情便不知所措,人云亦云。另外,有很多人想問題時只單一直線地想,只考慮事情的一個層面,妄顧自身決定可能帶來的其他影響。我們特區政府的施政經常鬧笑話,就是做事往往「勇字當頭」,不理後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現在我示範如何再舉一例:膠袋稅的實施,已經免去一些原本已有厚利的大型超市應負的部份成本。而在第二期膠袋稅中,政府為鼓勵商戶配合政策,竟進一歩打算將所得稅款的八成分給商戶。膠袋一毫子一個,膠袋稅五毫子,現提議將其中四毫子分給商戶。無本生利,這是甚麼政策啊?是怕他們賺得不夠多嗎?想不說你「官商勾結」也不能了?

其實在生活和工作的層面上,値得我們思考的事多如恆河沙數。人的時間和精力本來就非常有限,為什麼還要浪費在這類無謂的議題上呢?我不反對學者討論一些道德方面的問題,如「安樂死」,但前提是這類問題和它的假設不能過於偏離現實,否則你所推論出來的東西必定站不住腳。香港政府的高官在記招時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我地係唔會回應假設性的問題嘅!」我對這些高官不肯面對現實的態度一向是非常反感的。但在看過Prof. Sandel的例子後,我不得不補充一句:「一些太過離譜的假設性問題實在沒必要回答。」

我們讀書的最大的目的除了是吸收知識外,便是去學懂如何明事理,分對錯。現今世界歪理橫行,我們看書時也應帶有批判性的思考,不能別人說甚麼也照信無疑。人家的觀點不一定是對,你的想法也不一定是錯的,要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去判別這些說法是否可信。這就像我去年底一篇題為《思考的角度》的網誌裡的三姊妹例子一樣。別人怎樣寫,看的人都照單全收,反而無人質疑問題或答案的合理性,這類人令我想起IQ博士裡的「尼克真大王」。我曾說過:若腦袋經常放在一邊不用, 我們的思維能力只會急劇衰退。而我們的香港政府就最喜歡擁有這類腦子的小市民,其好處是政府官員說甚麼他們都會毫無保留地相信到底。

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從電車問題到無謂的思辨(上)


在網友的網誌上看到有關哈佛大學政治及哲學系教授Michael Sandel的公開講課介紹。聽說他的講課很受學生歡迎,而他所寫的書在亞洲也相當暢銷。這位教授年前更將自己公開講課的video放上Youtube,連結如下(有中英文雙語字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4HqXP47lPQ&nofeather=True

但當我click入去看完第一部份關於電車的例子後,便沒興趣再往下看了。因我覺得他的思維模式很有問題,有誤導學生之嫌。看完Prof. Sandel的例子後,自己頗不以為然,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於是花了幾天時間,寫了這篇網誌,陳述自己對此的看法。由於本文過長(四千多字),所以分二次上載,希望網友們留意。

可能有人會認為我只看了影片的一小部份(約十三分鐘)便妄下判斷,未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對於此說,我不擬否定,但我想這世上同樣有種東西叫「見微知著」,我們不妨就從這位教授所舉的例子看看能得出一些甚麼端倪。

例子一:一列電車正高速前進,但剎車掣壞了;更糟的是,駕駛員突然發現前方軌道上有五個工人在工作,他知道若電車繼續往前衝肯定會撞死那五名工人。不過這時駕駛員也發現前方有條岔出去的支軌,支軌上只有一個工人。如果你是駕駛員,你會選擇直向前撞死五個人;還是轉彎只撞死一個人呢?

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個例子的假設很有問題。

1. 列車正在運行中,為什麼二條路軌同時出現了那麼多工人?

2. 那些工人是聾還是盲的,又或是他們被綁在路軌上?否則他們知道電車正駛過來,理應可輕易避開電車的。

3. 別告訴我電車上是沒有警鐘這類警報系統,我會好驚的。

我忽然想,若你去應聘做電車駕駛員,而人家問你同樣的一個問題,無論你是選以上那一個答案,我敢保證你都會死得很慘。

例子二 :現在你不是駕駛員,而是站在天橋上看著這列失控的電車衝向五個無辜工人的旁觀者。這時你身邊正好有個胖子,推他下去可以擋住電車,五人因此得救,你推不推?若覺得「推」這動作太麻煩,那就假設這胖子正好站在一個活門上,而你手邊有個按鈕,只要按個鈕,胖子就可以掉下去擋電車,你會按鈕嗎?

我只想問一個問題:那五個工人跟天橋上的旁觀者是甚麼關係,為什麼他會甘願犯下殺人罪也要救這五人?我不相信這教授能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我更不相信世上會有人因為救幾個不相識的人而令自己身陷囹圄,特別是沒人能肯定那被推的胖子能準確地落在車軌上,而這列電車又真的會因此而被截停。

我倒有興趣作另一假設:現在天橋上只有你一個旁觀者,而你剛巧也是一個胖子,那是否意味著你也應該奮不顧身,犧牲自己縱身躍下去阻擋那列電車呢?

例子三:假設有六個因電車意外而受傷的工人被送進急診室,而你是當時値班的醫生。受傷六人當中五人輕傷,一人重傷。你會全力搶救那輕傷的五人,讓重傷的一人死亡?還是全力搶救那重傷的一人,讓輕傷的五人死亡?

這又是一個不可能發生的情形。這是甚麼醫院?只有一個醫生嗎?不能立刻抽調人手去同時照顧二批病人的嗎?最重要的是都說是輕傷者嘛,為什麼會突然死亡?於理不合!

例子四:再假設你是一個器官移植醫生,現在有五個病人他們急切需要各移植一種器官才能存活,否則便會死亡,而當時並沒有捐贈者。你突然想起在隔鄰有一健康男子來做體檢,而他正在打瞌睡,你會靜靜地走進房間去摘除那人的器官去救那五個病人嗎?

大家先留意在短片的12:08分時,有一男學生這樣回應說:

Student : I’d actually like to explore a slightly alternate possiblity of just taking the one of the five who needs an organwho dies first, using his four healthy organs to save the other four.

Professor (smiling a bit embarrassingly and unwillingly) : That’s a pretty good idea! That is great idea, except for the fact that you just wrecked the philosophical point.

Oh, my goodness!是哲學觀點重要還是解決問題的能力重要呀?現在把戲被拆穿了,反而顯得有點不甘心。不停地糾纏在「殺一救五」這種道德爭辯中有何意義?其實這類無聊透頂的所謂道德問題,根本就沒有思考或討論的必要,因為大前提壓根兒就不成立。那位教授持續地在誘導學生們在「殺一救五」或「殺五救一」這二個選擇上徘徊,有必要嗎?為什麼不可以是「殺零救六」呢?為什麼一定要被囿於一個既定的框框內呢?人不可以變通的嗎,那要腦子來干嘛?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