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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誰注解了這用法?


上一篇網誌提到古大師最近出了本新書,前二天我在書店翻閱時看到它收錄了一篇當時頗具爭議性的文章。事情是這樣的,經常看我網誌的朋友一定會記得,在去年中古德明在其專欄裏解答讀者的問題有一句是這樣的:

An ailing Kangxi Emperor called seven of his sons to the bedside.

古德明認為在一個proper noun前面放一個不定冠詞是因為前文沒有提及,他後來再舉另一例說明:

Dairus wrote to Alexander, asking him to return the royal family. An angry Alexander wrote back.

古德明說「Alexander之前用an,因為前文沒有提過大流士這封信令亞歷山大動怒」。

由於古德明的反應異常強烈,網上便有人找尋事件的起因,而我那篇網誌的點擊率也因此而在幾天間突破一千(平時又唔見咁多人睇喎)!後來,開始陸續有人在看完古德明的回應後指責我誤導讀者,又不能自圓其說。為此,我封鎖了那篇文章,並寫了一篇沒公開的回應解釋為什麼古德明所教的東西是錯的,但看過這篇文章的人不會很多。

我經常說香港人的英文文法底子差,在這件事中可說表露無遺!網上曾經有人寫電郵跟我討論這個文法問題,但經我長篇大論解釋後,他仍然認為古大師是對的,我真的無話可說!古德明上面其實是在說,若前文沒提及某件「事情」,那之後當提到和這件事有關的「人」時,該人名需冠以不定冠詞,即a/an(換句話說,若前文曾提及那件事情時,之後和該事有關的人前便應有定冠詞the了)。

老實說,我從來沒見過這樣的英文文法,不知出自何經何典,真想問問古大師是師承那一派?我學過有關冠詞的理論是這樣的:當前文沒提過某些事物(人也可以,但較不常見)時,後面可用不定冠詞來修飾它!大家要留意在這個用法中,你要麼說事,要麼說人,沒人會像古大師那樣來一個「交义感染」!但這還不是最關鍵的問題,最重要的其實是在專有名詞前面放上冠詞這不尋常的做法是另有解釋的。

我在之前沒公開的網誌中引用了MWALD的解釋,說明為什麼古大師的解說是胡說八道,指鹿為馬!要強調的是以我所知,市場上的四大美國字典和六大學習型字典中,只有Merriam Webster有對此作解釋。一個有趣的問題來了,為什麼只有M-W字典才載有這用法呢?我現在來揭曉答案!早前,我在Merriam Websterblog中看到一篇網誌,網誌的作者是Merriam WebsterAssociate EditorEmily Brewster,她在文章的末段說了這段話:

"More satisfying ...... are, in my opinion, the quieter meanings one sometimes discovers. I once found a sense of the indefinite article a that had gone undefined in our dictionaries. It’s 2a 4i in this dictionary: “used before a proper noun to distinguish the condition of the referent from a usual, former, or hypothetical condition,” as in “A triumphant Ms. Jones greeted her supporters,”the a telling the reader that Ms. Jones is not always triumphant. The citations were there—other lexicographers had over the years noticed something distinctive about the usage—but it was my great pleasure to define it."(Source : "Just how does a word get into a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我估計Emily Brewster的年紀在40歲前後,在2003年出版的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11/ed)已有解釋這用法,當時的Emily還只是個Assistant Editor,據說在英文中她最大的興趣是研究articlesprepositions。幸好還有她這樣的有心人,能夠發現並解釋一些為人所忽略的用法,否則那些半桶水的英語名家便可恣無忌憚的亂說一通,糊弄讀者!

這個indefinite article + adjective + proper noun的用法其實是說某專有名詞在某一時間的某種特質,跟古德明所說的前文沒有提及的解釋可謂風馬牛不相及。這裏除了可用adjective外,還可用後置的prepositional phraserelative clause作為修飾語。其實這個用法存在已久,一些詞典學家亦可能注意到這用法不同於英文的常規,但卻不一定有人會去解釋為什麼會這樣用。情況就好像同是疾病,為什麼有時會用suffer,有時卻用suffer fromLearners of English不像native speakers,前者經常不明白為何某慣用法是這樣,而這些只有後者才知道和能解釋。所以這便是為什麼我經常強調native speakers在本地英語教育所扮演的角色應是編寫教材,而不是直接教英文。

最後說說我們的民主鬥士古大師,此人的英文不是不好,但為人過於自負,總以為自己的中、英文水平在香港罕逢敵手,目中無人,不需理會別人的批評。殊不知他自己不懂的東西其實多的是,我的網誌便曾經指出他近年犯的至少十多個錯誤。寄語那些「名氣大,見識少」的人閒時多讀點書,別不懂裝懂,教壞下一代!古大師這本小書的副標題是「字典沒教你的用法」,偏偏他自己的答案是錯誤的,但字典卻有正確的解說,這是何其諷刺啊!不過話時話,其實對學過英文的人來說,一看古德明的解說,就知道十分牽強,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