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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商業英語[三]之簡短通告 + 聖誕快樂


首先,特別通告,我在雅虎的網誌而家又上到喇,想重温舊文嘅朋友快d去睇啦,最後五天喇,過咗就唔知幾時再有得睇!另外,想提一提留言的網友,希望大家留言時可以揾番個代號,乜都得,等我可以知道你地邊個係邊個,手續應該唔會太麻煩。如果唔係個個都是匿名,真係會以為係同一個人。

未入正題之前同大家講一個簡單的英文問題,話晒呢度都係一個談論英文嘅網誌嘛!今天上香港討論區,看到有這樣的一條thread

請求呢句英文正確寫法:
通告

本店因內部裝修由 xxxx xxxx 暫停營業, 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跟住有人就答嘞:

Due to Store Renovation, please be noticed that XXX will close from XXX to XXX.
Please accept our apologies for any inconvenience caused.

這算是一種workplace English,相信好多人都有經驗寫這類英文,但點樣至寫得好呢?上面這句又寫得如何呢?我很奇怪在討論區的回應中,冇人覺得呢句英文有問題。在我來看,這一句很像中式英語。原文是「因內部裝修」,英文就直譯成Due to Store Renovation store renovation點解要大寫?),然後再通知人會發生什麼事。這種寫法不是不可以,但卻顯得古板兼累贅,而且上面那句還錯了文法,死得!

我經常強調要學文法,但不是像香港的中學般死做練習,而是要明白自己寫錯什麼,為何錯,從而下次不會再犯。你要香港人英文有進步,就要他們死一次(例如今年錯了五個fatal mistakes,所以冇人工加),痛定思痛,下次就唔會再錯。在前幾天,我還見到有人寫Please advised ...please後面絕不可能用past tense,這是基本常識,但看的人覺得冇所謂,寫的人自然照寫如儀。這些人只有在受過慘痛教訓後,才會改正過來,然後英文才能夠進步。

好了,將其轉成像上面般Please be noticed又如何呢?一樣錯!我在以前的網誌講過,notice作動詞時不是解「通知」,而是解「注意到」,所以這裏的be noticed是解「受注意」。例句:

e.g.  She was first noticed by the critics at the age of twelve, and went on to become a world-famous violinist. (CALD4)

所以你可以寫Please be advised/informedPlease note都得,但卻不能寫Please be noticed。我不明白提供答案的人是出於一種什麼心態,是對自己很有信心還是覺得這道題目很容易!其實,就算撇開這個文法錯誤不談,這句英文寫得一點也不簡潔。我是做行政的,寫這類通告屬於家常便飯,讓我展示自己的版本:

Our shop/store will be closed for renovation from 1 Dec, 2013 to 31 Dec, 2013.  Sorry/Apologize for any inconvenience caused.

寫完!不用寫通知你,不用寫due to/owing to/because of,用一個for字就可以,幾簡單!若要英文有進步,不是齋學深字或做閱讀理解就可以。我教的是實戰經驗,明白了怎樣去運用,當你老闆叫你寫信時,你就不會想半天還沒完工。教英文也如是,但又有幾個老師肯教實用的英語呢?!今天教的東西較淺易,希望程度高的網友包容一下。

言歸正傳,又到聖誕,今年冬天頗有冬日氣氛。其實早在九月時,我便預言今年的冬天應該頗為寒冷,因為剛過去的夏天相當熱。然而那些預測天氣的人仕,死捧著一大堆儀器,在十一月時仍說今年的冬天不會太冷,真係冇藥醫!

為慶祝聖誕節,我想送一首聖誕歌給大家,它來自一部電影名叫《聖誕述異》(Christmas Carol)。相信大家都知道Christmas CarolCharles Dickens的名著,被拍成多個電影版本,現在我提到的這個是1984年版,由George Scott主演。我當時是在電視上看這齣電影的,很喜歡故事結尾時的那首歌,於是便用錄影機錄了下來。最近在Youtube重見這首歌,便拿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記得當年還錄了我的偶像馬慧儀報告天氣的情況,誰是馬慧儀?她是元祖級天氣女郎,樣子cutie,成個公仔咁,仲有個娃娃音,曾拍多個廣告,報告天氣講錯說話時會吐舌頭,超萌,黃婉曼跟她根本不是同一個級數。回說這首歌歌名是God Bless us Everyone,同名的歌曲很多,但這首是重新作曲的,歌唱部份由1:17分開始。現在送給大家,祝各位網友有一個温馨、豐盛的聖誕節,並有一個安康、順境的2014年!Happy Christmas!!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detailpage&v=S7UkirMbi-k
 
 

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教(些什麼)英文


很久沒寫網誌,現在是早上五點鐘,睡不著便寫點東西,反正星期天不用上班!想不到還沒到聖誕,Yahoo Blog便已經提早打柴,我的舊文章正式告別網友們。總結三年來,一共有超過二十三萬的瀏覽率,成績算是不錯了。Blogspot新地盤這邊人氣小很多,運作起來也不是很滿意,不知能支持多久。今天想說一些教英文方面的雜談,想到就寫,沒有什麼系統性,但希望大家看後仍有點啓發。

前幾天去買六合彩時,經過商務,在裡面買了黃錢其濓的新書。突然想到一條有趣的通識題:

為什麼香港的高官退休後都喜歡出來教英文?試舉例說說你的見解!

話明通識,當然是通通都要識,真不明白香港考試局為何老是喜歡問政治問題,唔厭嘅咩?的確,現在很多高官都出來教吓英文,例如阿伯,葉劉淑儀,余黎清萍,黃錢其濓等。當中教得最差的自然是阿伯,教得不知所謂,難為討論區有人推薦佢,唔識可唔可以唔出聲,唔好害人!

我有時真的很不明白,很多人做事只管自己好惡,懶理對別人是否有損無益,他們出來教書,行醫,從政,往往害人不淺!唔係唔俾你做,我亦都肯付錢,但係「你真係掂先至好呀!」像猩猩爸爸最近腳痛,看醫生花了幾千元,但那些什麼院士卻將他愈醫愈痛,唔係有張cert同經驗就識醫人嘅!同樣地,有些人以為自己識講和寫英文就可以教人,將一些「笑爆咀」和「唔等駛」的所謂知識傳授給大家,學了這些英文又怎會好?

回說高官教英文這問題,我覺得是因為她們就只有這東西拿得出手見人,但這些人所教的英文不一定都對,例如以下從書本中抄下來的這句:

The target readers are those who normally use Chinese but who are keen in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我們一般只說keen on,甚少用in。以作者的水平來說,這是頗低級的錯誤,不知為何會出現,可能是手民之誤吧!另外keen on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這寫法也有些語焉不詳,很想英語作為第二語言,這是什麼意思?中間是不是漏了些什麼?我會改成keen on using/learning/promoting ...,這樣才比較達意。當然,手袋黨的英文還是很好的,至少比大猩猩好很多,所以我要說的不是她們錯什麼,而是她們教什麼。

首先,她們最喜歡教的當然是英國文學,碰巧現在的高考英文課程加上文學色彩,這對她們來說自然是得其所哉,但她們有想過這些東西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用得著嗎?除了文學,另一樣她們喜歡教的東西叫idioms,對此我不敢茍同。我認為若現在還想著教學生各類colourful idioms,這人的英語教學思維還停留在一個初學者的階段。幾十年前我初學英語時也曾相當迷戀idioms,家裡有十多本這樣的書。但當我明白到idioms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有限角色時(特別是在口語方面),我便很少再去看這樣的書。我不是說學idioms沒用,但在學生有限的時間和興趣的大前提下,我們是不是應該先教一些實用和有需要的英文呢?

我認為熟悉一些基本的idioms就可以,除非你自己對這方面很有興趣,否則無須學太多,因為有時用了老外也不一定明白你想說什麼。一篇文章若有太多idioms在裡面,會顯得相當突兀。在我跟狐狸先生的電郵交流中,他是很少用idioms的,正如我們香港人說話時也不會整天將成語掛在咀邊。記著,偶一為之即可!

在市面上,又有些書喜歡從文化、科技等領域入手,從中介紹一些英文用語和用法典故,但我同樣覺得學這些用處不大,讓你知道這些用語又怎樣?你懂的只是單詞,仍然無法有效地組成一句合乎文法的句子。要學地道的英語,與其學些習語,我認為不如學片語更好。例如,收入很高的人英文是people on high incomes,看,多簡潔,連動詞也不需要。

順帶一提,黃錢其濓在其新書中還提到學英文的重要性,碰巧前幾晚我上課時那講師也強調英文好是非常有用的。我也可以說是個教英文的人,但我不會強為這個行業吹噓。早前李純恩批評香港現今樂壇的質素下降,這是事實,但很多知名的歌星竟然都出來護航,極力指責他的不是,這些人還會說句良心話嗎?以我個人的經驗和所知,英文好絕對無助你的事業發展。一個人的成就怎樣,壽夭長短,命運早定,跟英文沒有半丁點兒關係,所以那些拼命要自己幾歲大的子女學英文的家長無疑是白費心機。

我自己的失敗例子說過很多次,今天舉另一個例子。我預科時轉了去一間名校就讀,裡面高手如雲。其中我班裡有一個高大的肥仔,滿面暗瘡,喜歡欺負一些轉校生。他平時在學校裡總是拿著一本近千頁的英文小說看。他告訴我,他家住屯門,那個年代家裡的收音機接收不到中文電台,所以他以聽英文電台為主。個人認為,肥仔的當年英文修為遠在我之上。二年預科過去後,同學們各散東西,我上了港大,後來跟同學說起,肥仔去了當貨運工人,整天在貨櫃船上工作,我聽後感到一絲悲涼,覺得十分可惜,但想不到的是廿多年後我也要歩他的後塵。

回歸以來,英文在香港的重要性日益下降,現在那些經理級的人只會說些:你有些什麼strengthENS呀?我地公司有幾個teaR ladies等等!不知的還以為這些指甲搽滿七彩甲油的女人是來講棟篤笑的!最近又見到一間大學的功課題目上寫著staY your purpose,真是一時瑜亮,前後輝映!所以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像我般去學點英文,但唔學一樣得,因為你只需要「識英文」,而非「精英文」!

說回教英文,若我有機會會怎樣教呢?我比較喜歡分享自己在日常生活上遇到的各種有趣的英文問題。例如,我最近在研究口音的問題,在Youtube上聽不同的口音,看看Estuary English怎樣取代已經過時的Received Pronunciation。當中我留意到英國人對ball字的發音跟美式發音有點不一樣,不信的可自行上網上字典聽聽。由於發音的不同,在外國人快讀的時候你可能會聽到他們讀bull。我在FB將自己這個小發現分享出來,但沒有一個人理我,不過我仍給自己這帖子按了一個讚好,哈哈!另外,現今的英美發音的分別也愈來愈模糊,像adverTAIZment這種美式讀音在英國的年輕一代已經變得十分普遍。

早前商務出了一本書叫《拆解英語口語錯誤》,作者是何炳威,他提到「潑婦」的英文是brimstone。我見自己不懂這個字,便查一下字典,但不得要領。後來跟狐狸先生提起,他說沒聽過這用法。我於是想,可能brimstone真的可解作潑婦,但這肯定不是一個常見的用法,十個老外中未必有三個知道這個解釋,那為什麼還要教這些實用性不高的東西呢?腦袋還有空間去記嗎?

當然,我還喜愛跟學生分析他們的作文問題,我認為這是要英文進步的最有效的方法。總的來說,無論教什麼,我認為都應以實用為主,教師不應將自己的喜惡加之學生身上,這樣才不會浪費學生的金錢和時間。今天就說這麼多,有空再探討這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