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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香港名人的語文水平


本來在寫一篇有關present perfect tense的網誌,但寫了二千多字,看了大量資料,改來改去自己都不滿意,所以最後把心一橫,掉埋一邊唔理佢。在這裏要告訴當初提問的那位網友,不單是你不明白「估大師」的解說,網上有其他讀者看了後同樣丈八金剛,並寫去外國的英語討論區提問,只是我覺得他得到的答案也並不完善。

昨天在網上搜尋時,無意中又去到阿伯教英文的地盤。唔知邊個係阿伯?佢好犀利架,教d嘢又新穎,所有書本都揾唔到架!同「估大師」一樣,阿伯教d嘢係秘傳,只有佢哋自己至識!例如,阿伯教話外國人係會聽唔明Long Time No See!這個已被英美人仕認為是cliche的用語。又例如佢話開緊會英文不能說in a meeting,只能說at a meeting等等!

我昨天看到阿伯在解答讀者問題時,舉了以下這個例子:

John's schoolwork is getting worse by the week.

請問有冇人知by the week點解呀?我當然可以大約猜到這句的含意,但學英文豈能一知半解!於是我查了手上的所有字典,包括網上字典,但都不得要領!

阿伯這句的意思其實是「約翰的功課愈來愈差」。阿伯錯用了by the week,正確的說法應是week by week,意思即是「一週比一週……」。但很奇怪LDOCE並沒有收錄這個很簡單的片語,為此我已通知狐狸先生,希望他能補加在第六版上。朗文沒有,MED當然也沒有,這二本字典的內容是頗為類同的,但MED例句偏少。所以若你已有了LDOCE,但想多添購一本字典,我會推薦你買OALD

相對來說,OALDCALD都載有這片語,看看CALD的例句:

e.g. We could see his health deteriorate week by week.

那究竟有沒有by the week這用法呢?有是有的,但並不常見,我們可參看OALD下面這例句:

e.g. They are paid by the week. (他們是以週薪計工資的)[Sorry,之前打錯咗]

by在這裏的意思是「根據」。

阿伯在香港雖然很出名,英語水平亦算不錯,但若說到要教英文,我認為他還是有重新學起的必要,這結論亦適用於全港大部份英語老師。

另外,我昨天在生果報的副刊專欄中看見了這樣的一個標題:

香港人憑什麼要包容?

嘩,可以喺報紙上寫專欄喎,佢梗係好有才華架嘞!這是香港人的普遍思維。單看這標題當然看不出什麼端倪來,我們看看這篇文章最後一段寫的是什麼:

不斷擴大自由行引致民怨沸騰,高官卻只是呼籲港人包容。政府是政策決策者,讓民眾包容相當可恥!為甚麼不是政府檢討施政?而是民眾包容錯誤決策帶來的惡果?想不通。

(先申報立場,我是反對自由行的。)看到嗎?我看完後,我也想不通,是我的中文差,還是她的中文好呢?為什麼標題不是「憑什麼要香港人包容?」現在的標題是將意思反轉了啊!寄語這些激進民主派在向讀者進行「洗腳教育」前,最好先讀好中文,否則很有可能得罪了自己的米飯班主而不自知。

PS 最近大陸小說月刊徵稿,一個字一元人民幣,最少三千字。好好賺啊,我唔寫教英文網誌咯,都揾唔到食嘅,轉行學吓寫小說仲好!